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9.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通过字义来证实。这是因为,主的临在、教导和启示就在于圣言字义。主行事必完全,在圣言的字义中就是在它的完全中,如前所示。因此,教义应取自字义。纯正真理的教义甚至完全取自圣言字义。因为字义上的圣言类似于穿上衣服的人,他的脸和手是裸露的。涉及人的信仰和生命、因而涉及人的救赎所必需的一切,在字义中是不遮盖的,剩下的才会披上外衣。不过,在很多地方,它们虽披上衣服,但仍能透现出来,就像一个女人的容貌透过脸上薄薄的面纱透现出来一样。而且,由于圣言的真理会因对它们的爱而倍增,并通过这爱而成形,故它们会越来越清晰地闪耀出来,并显为可见。
262.“能观看那书卷”表示一点也不能。由于“能打开书卷”表示知道所有人的生命状态,“能观看那书卷”表示看到这人或那人的生命状态是什么样,所以“没有人能打开、能观看那书卷”表示他们一点也不能。因为唯有主看到每个人的生命状态,从最内层到最外层,也看到一个人从婴孩直到老年是什么样,他将来直到永恒是什么样,同样看到他或在天堂,或在地狱,将被分配到什么地方。此外,主在一瞬间凭祂自己看到这一切,因为祂是神性真理本身,或圣言。而天使和世人一点也看不到,因为他们是有限的,有限者只看到一些外在的东西,甚至连这些东西也不是凭他们自己,而是从主那里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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