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29

229.⑵教义应取自

229.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通过字义来证实。这是因为,主的临在、教导和启示就在于圣言字义。主行事必完全,在圣言的字义中就是在它的完全中,如前所示。因此,教义应取自字义。纯正真理的教义甚至完全取自圣言字义。因为字义上的圣言类似于穿上衣服的人,他的脸和手是裸露的。涉及人的信仰和生命、因而涉及人的救赎所必需的一切,在字义中是不遮盖的,剩下的才会披上外衣。不过,在很多地方,它们虽披上衣服,但仍能透现出来,就像一个女人的容貌透过脸上薄薄的面纱透现出来一样。而且,由于圣言的真理会因对它们的爱而倍增,并通过这爱而成形,故它们会越来越清晰地闪耀出来,并显为可见。

揭秘启示录 #210

210.“瞎眼、赤身

210.“瞎眼、赤身”表示他们没有对真理的理解,也没有对良善的意愿。在圣言中,“瞎眼的”是指那些或因教会缺乏真理,或因无知,或因不理解真理而没有真理的人;“赤身的”是指那些因此没有良善的人;因为一切属灵良善都是通过真理获得的。在以下经文中,“瞎子或瞎眼的”不是指其他人,以赛亚书: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和黑暗中看见。(以赛亚书29:18)

又:

看哪,你们的神必来;那时,瞎子的眼必打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4-5)

又:

我必使你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以赛亚书42:6-7)

又:

我要引瞎子行不认识的道,使他们的黑暗变为光明。(以赛亚书42:16)

又: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又:

他的守望者都是瞎眼的,不知道明白。(以赛亚书56:10-11)

约翰福音:

主使他们眼瞎、心硬,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约翰福音12:40)

又:

耶稣说,我为审判来到这世界,叫看不见的,可以看见,看得见的,反瞎了眼。(约翰福音9:39-41)

马太福音:

瞎眼、愚蠢、愚昧的领路人。(马太福音23:16, 17, 19, 24)

又:

瞎眼的,却作了瞎子的领路人。(马太福音15:14; 路加福音6:39)

由于“瞎子”和“瞎眼”的这种含义,献瞎眼的为祭是禁止的(利未记21:18; 申命记15:21);他们不可将绊脚石放在瞎子面前(利未记19:14);使瞎子走差路的人受到咒诅(申命记27:18)。至于“赤裸”和“赤身”的含义,可参看下文(AR 2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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