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9.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通过字义来证实。这是因为,主的临在、教导和启示就在于圣言字义。主行事必完全,在圣言的字义中就是在它的完全中,如前所示。因此,教义应取自字义。纯正真理的教义甚至完全取自圣言字义。因为字义上的圣言类似于穿上衣服的人,他的脸和手是裸露的。涉及人的信仰和生命、因而涉及人的救赎所必需的一切,在字义中是不遮盖的,剩下的才会披上外衣。不过,在很多地方,它们虽披上衣服,但仍能透现出来,就像一个女人的容貌透过脸上薄薄的面纱透现出来一样。而且,由于圣言的真理会因对它们的爱而倍增,并通过这爱而成形,故它们会越来越清晰地闪耀出来,并显为可见。
160.“因我见你的作为在神面前并不完全”表示他们敬拜的内层没有与主结合。“作为”是指内层和外层,“我知道你的作为”表示主同时看到人的一切内层和外层(参看AR 76节)。当这些作为与主结合时,它们被称为“在神面前是完全的”。要知道,死的敬拜,或仅外在的敬拜会带来主的同在,却不带来结合;而拥有内在生命在里面的外在敬拜既带来同在,也带来结合。因为主与人里面来自主的事物,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结合;除非这些在敬拜里面,否则作为在神面前是不完全的,而是空虚的。在圣言中,论到一个只有虚假和邪恶在里面的人,经上说他是“空虚”的(如马太福音12:44,以及其它地方)。因此,“完全”论及一个拥有真理和良善在里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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