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5.本章前面部分已说明,圣言的完全、神圣和大能就存在于字义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言,故可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由此教导和启示世人。这一点须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 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 ⑶但只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的神圣真理。
497.“又有权柄叫水变为血”表示那些背离这两个基本要素的人歪曲圣言的真理。“水”表示真理(AR 50节);“血”表示对圣言真理的歪曲(AR 379节);因此,“叫水变为血”表示歪曲圣言的真理。对这句话的理解方式和前面是一样的,即:那些背离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的人只看到他们所处的虚假,他们若利用圣言来确认这些虚假,就是在歪曲圣言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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