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5.本章前面部分已说明,圣言的完全、神圣和大能就存在于字义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言,故可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由此教导和启示世人。这一点须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 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 ⑶但只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的神圣真理。
448.“他们的数目我听见了”表示它们的品质被感知到了,它就如接下来所描述的那样。“听见”表示感知;“数目”表示事物的品质和状态(AR 10, 348, 364节)。这是他们状态的品质,如接下来所描述的那样,因为接下来经上描述了它;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因此我看见。”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