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5.本章前面部分已说明,圣言的完全、神圣和大能就存在于字义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言,故可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由此教导和启示世人。这一点须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 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 ⑶但只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的神圣真理。
182.“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乃是撒谎的”表示那声称教会在他们中间,而事实上,他们中间没有教会的。“犹太人”在此是指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因为教会曾在他们当中建立,因此他们的耶路撒冷是指教义方面的教会;但如前所述(AR 96节),“犹太人”尤其是指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因而也是指教会,因为产生教会的,是爱之良善。“其实不是,乃是撒谎的”表示其实他们中间没有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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