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5.本章前面部分已说明,圣言的完全、神圣和大能就存在于字义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言,故可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由此教导和启示世人。这一点须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 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 ⑶但只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的神圣真理。
162.“又要留意,并要悔改”表示他们要注意这些事,将生命赋予他们死的敬拜。很明显,“留意”是指注意“要记得你是怎样领受,怎样听见的”所指的那些事;由此可知,“悔改”是指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将生命赋予死的敬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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