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5.本章前面部分已说明,圣言的完全、神圣和大能就存在于字义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言,故可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由此教导和启示世人。这一点须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 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 ⑶但只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的神圣真理。
145.启2:25.“然而,你们已经有的,总要持守,直等到我来”表示他们应持守他们从圣言所知道的关于仁和由此而来的信的少许事物,并照之生活,直等到新天堂和新教会形成,也就是主来。因为只有这些人才接受新耶路撒冷教义关于主与仁的教导,其他人并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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