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5节 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225.本章前面部分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其完全、神圣和能力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说的,所以可推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来教导和光照人。但这一点要按以下顺序来说明。
(1)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
(2)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
(3)但只有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光照之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或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
SS69.由此明显可知,灵和生命只存在于圣言里面,唯独圣言使得与主的结合并与天使的联系成为可能,正如主所教导的: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我所赐你们的水要在你们里头成为水泉,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14)
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马太福音4:4)
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约翰福音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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