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25

第5节 教会的教义

第5节  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225.本章前面部分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其完全、神圣和能力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说的,所以可推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来教导和光照人。但这一点要按以下顺序来说明。

(1)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

(2)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

(3)但只有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光照之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或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1

SS41.由于字义上

SS41.由于字义上的圣言具有这种性质,所以可推知,那些寻求神性真理的人当以来自主的光照阅读圣言时,就会在属世之光中看见神性真理,只要他们的信仰是,圣言的核心是神性的神圣,尤其他们拥有基本的信仰,即:正是由于圣言的属灵和属天意义,圣言才是神性的神圣。因为显示圣言灵义的天堂之光流入显示圣言字义的属世之光,并光照被称为理性的人的认知能力,使他看见并认识神性真理,既看见神性真理在哪里显现,又看见它们在哪里隐藏。对有些人来说,这些神性真理连同天堂之光一起流入;有时甚至在他们不知不觉的情况下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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