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882.启21:3.“我听见有大声音从天上出来说,看哪,神的帐幕与人同在”表示主出于爱讲述并宣告好消息,即:现在祂将亲自在其神性人身中与世人同在。这就是这些话的属天意义。属天天使,即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并不将这些话理解为别的;事实上,他们将“听见有大声音从天上出来说”理解为主出于爱讲述并宣告好消息,因为除了主,没有人从天上说话。这是因为天堂不是凭天使固有的东西或品质,而是凭主的神性而为天堂,他们是这神性的接受者。“大声音”是指出于爱的言语,因为“大”论及爱(AR 656, 663节)。“看哪,神的帐幕与人同在”是指现在主在其神性人身中同在。“神的帐幕”是指属天教会,在普遍意义上是指主的属天国度,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参看AR 585节)。“帐幕”在至高意义上之所以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殿”就表示这神性人身,这可从相关经文(如约翰福音2:19, 21; 玛拉基书3:1; 启示录21:22等)明显看出来。“帐幕”同样是指神性人身,区别在于:“殿”是指神性真理或神性智慧方面的主的神性人身,而“帐幕”是指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的神性人身。由此可知,“看哪,神的帐幕与人同在”是指现在主将在其神性人身中与世人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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