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735.“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见先前有,如今没有,以后再有的兽,就必惊奇”表示那些属于这种宗教的人,就是自它建立以来所有渴望或旨在统治天地的人,都惊讶地发现,圣言虽被如此弃绝,却仍然存在。“惊奇”表示感到惊讶;“住在地上的”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在此表示那些属于这种宗教说服的人,如前所述(AR 721节);“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表示自教会建立以来,此处自这种宗教说服建立以来,所有不信主,没有处于取自圣言的教义之人(AR 588,589节);他们只是指那些渴望统治天地的人。“先前有,如今没有,以后再有的兽”表示被如此弃绝,却仍然存在的圣言。由此明显可知,“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见先前有,如今没有,以后再有的兽,就必惊奇”表示那些属于这种宗教说服的人,就是自它建立以来所有渴望统治天地的人,都惊讶地发现,圣言虽被如此弃绝,却仍然存在。事实上,所有渴望统治教会的圣物和天堂的人都恨恶圣言,因为他们恨恶主,即便嘴上不说,心里仍旧恨恶。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在世上很少有人知道,因为世人还在肉体中;但死后,就是当每个人在他的灵里时,这一点就变得显而易见了。正因如此,让他们感到惊奇的是,圣言虽被如此弃绝,却仍然存在,如前所述(AR 734节)。圣言之所以仍然存在,是因为它是神性,主就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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