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揭秘启示录 #4

4.“必须快成的事”

4.“必须快成的事”表示它们肯定会发生,免得教会灭亡。“快成”不是指启示录所预言的事会立刻、迅速发生,而是指肯定发生;除非它们发生,否则教会必灭亡。神性观念,因而灵义里面没有时间,而是有状态以取代时间;“快”与时间有关,故表示肯定,并且某事将在它的时间之前发生。因为启示录是在第一世纪赐下的,现在已经过去了十七个世纪,由此明显可知,“快”表示对应于它的东西,也就是肯定。

主的这些话也包含类似内容:

如果那些日子不缩短,凡是血肉之人,都不会得救;只是为选民,那些日子必会缩短。(马太福音24:22)

这些话的意思是,除非教会在它的时间之前走到尽头,否则它将彻底灭亡。这一章论述了时代的完结和主的降临;时代的完结是指旧教会的最后状态,主的降临是指新教会的最初状态。

前面说过,神性观念里面没有时间,只有过去和未来的一切的当下,故诗篇上说:

在你看来,千年如已过的昨日。(诗篇90:4)

又:

我要传圣旨。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诗篇2:7)

“今日”是指主降临的当下。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一个完整的时期被称为“一日”,其最初状态被称为黎明和早晨,其最后状态被称为晚上或黄昏和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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