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0.(4)会幕的帷幔、幔子和柱子代表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和良善,就是诸如包含在圣言字义中的那种。摩西在旷野建造的会幕代表天堂和教会,所以耶和华在西乃山上指示了它的样式。因此,那会幕中的一切事物,即灯台、金香坛、陈设饼的桌子,都代表并表示天堂和教会的圣物。至圣所,即约柜所在的地方,代表、因而表示天堂和教会的至内层。刻在两块石版上的律法本身表示圣言;约柜上面的基路伯表示保护圣言的圣物免遭亵渎或侵犯的守卫。由于外在从内在获得自己的本质,而外在和内在都从至内层获得自己的本质,至内层在此就是律法,所以属于会幕的一切事物都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圣物。由此可推知,会幕的最外在部分,它的帷幔、幔子和柱子,即圣言的遮盖物、容器和支撑,表示圣言的最外在事物或终端,即圣言字义的真理和良善。由于这就是它们所表示的,所以:
一切帷幔和幔子都是用捻的细麻和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来作的,并绣上基路伯。(出埃及记26:1, 31, 36)
《属天的奥秘》一书在论述这一章的地方,已经解释了会幕和其中的一切都代表并表示什么,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那里说明,帷幔和幔子代表天堂和教会的外在,因而也代表圣言的外在,“细麻”表示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蓝色”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紫色”表示属天良善;“染过两次的朱红色”表示属灵良善;“基路伯”表示圣言内层的守卫。
196. (2)灵义就在整部圣言和它的每个部分中。看到这一点的最好方式就是通过下面的例子。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说,你们来,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除非从圣言的灵义来看,否则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除非知道对应关系,否则没有人能看到灵义,因为所有这些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教导了“白马”、“骑在马上的”、“如火焰的眼睛”、“头上的冠冕”、“浸满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天上的飞鸟来并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的“君王和千夫长的肉”,以及其他许多人的肉表示什么。
至于每一个细节在灵义上都表示什么,可参看《揭秘启示录》(820-838节)和《白马》这本小著中的解释;因此,没有必要在此详细解释它们。这些书已经说明,在刚才所引用的这段经文中,经上描述了在圣言方面的主。“如火焰的眼睛”是指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头上的冠冕”和“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是指来自祂的圣言的神性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灵义上的性质。“浸满血的衣服”是指圣言的属世意义,即字义,它已经被施暴。很明显,经上如此描述的,正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清楚的是,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的名字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是一样的,在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灵义将在教会结束时被揭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一位”的话来表示,而且还由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所有人来赴的大筵席来表示,他们可以吃君王和千夫长等等的肉;吃这些东西表示将来自主的一切良善都变成人自己的,或说都融入自己。所有这些表述都将没有意义,都是空话,没有生命和灵,除非它们里面有灵义,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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