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属世人凭自己的理性完全不能发现,神是自我或自身,是独一的,首先的,被称为存在和出现本身,是拥有存在和出现的一切的源头;事实上,属世人凭自己的理性只能理解属于自然的东西,这符合他理性的根本性质,因为从婴儿和儿童时期开始,就没有其它东西进入他的理性。但由于人被造是为了他既是属世的,也可以成为属灵的,因为他死后会继续活着,就在属灵人当中,在他们的世界,所以神提供了圣言,祂在圣言中不仅揭示了祂自己,还揭示了有一个天堂,有一个地狱,每个人都将照着自己的生活和信仰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活到永远。此外,神在圣言中揭示了祂是自有的或存在,是自存的自我或自身和独一的,因而是首先的或始,一切事物的源头。
凭这一启示,属世人能把自己提升到自然之上,因而提升到他自己之上,也能看到诸如属于神的那类事物,但只能仿佛从远处看到,尽管神离每个人都很近,因为神以其本质而在他里面。祂因在人里面,故离那些爱祂的人非常近;那些照祂的诫命生活并信靠祂的人是爱祂的;这些人可以说看到祂。什么叫信仰,不就是属灵地看到神存在吗?什么叫照祂的诫命生活,不就是在行为上承认救赎和永生来自祂吗?但那些信仰不是属灵的,而是属世的,也就是说,是纯粹的知识,因而生活是属世的之人,的确看到神,但却从远处看到,并且只有在谈论祂时才看到。这两类人之间的区别就像那些站在清晰的光中看到旁边的人并触摸他们的人,和那些站在浓雾中分不清人、树或石头的人之间的区别。
或者,这种区别就像那些在高山上的城市里四处走动,与同胞交谈的人,和那些从山上往下看,不知道自己看到的是人、野兽还是雕像的人之间的区别。事实上,这种区别就像那些站在某个星球上,看到周围的人或朋友的人,和那些在另一个星球上,用望远镜看这些人的人之间的区别,后者说他们看到了那里的人,而事实上,他们只看到像月球亮度那样的陆地大致轮廓,和像斑点那样的水域。这就是那些既处于信仰,又处于仁爱的生活之人,和那些只知道信仰与仁爱,或说只处于它们的知识之人之间,在从心智中看到神和从祂发出的神性事物上的区别;因此,这就是属世人和属灵人之间的区别。然而,那些否认圣言的神性神圣性,却又将其宗教背在好像背上的袋子里的人,根本看不到神,几乎像鹦鹉一样只重复“神”这个词。
274.“又有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点着,那就是神的七灵”表示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本身。这从“七”和“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是指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是指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为“灯”表示真理;因此,“七灯”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真理,也就是神性真理;“火”表示爱之良善。灯因看上去在主所坐的宝座前点着,故表示来自主的真理。由于“神的七灵”表示来自主的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参看AE 183a节),所以经上说:“那就是神的七灵。”“七”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256节);“火”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934, 4906, 5215, 6314, 6832, 10055节)。
“灯”表示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这一点从以下圣言中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诗篇:
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篇119:105)
“话”被称为“灯”,是因为它是神性真理。诗篇:
你点亮我的灯;耶和华神使我的黑暗变为光明。(诗篇18:28)
“点亮灯”表示通过神性真理光照理解力,“使黑暗变为光明”表示通过真理之光驱散无知的虚假。路加福音:
让你们的腰束起来,让你们的灯发光。(路加福音12:35)
要束起来的“腰”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021, 4280, 4462, 5050–5052, 9961节);“发光的灯”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
马太福音: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
眼睛在此被称为“灯”,是因为“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也表示信之真理;由于理解力从意愿获得自己的一切(因意愿如何,理解力就如何,或说后者的品质取决于前者的品质,正如信之真理从爱之良善获得自己的一切),所以当对真理的理解来自意愿的良善时,整个人都是属灵的,这一点由“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来表示。但当理解力是从意愿的邪恶中形成的时,情况恰恰相反;那时,它处于纯粹的虚假,这一点由“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来表示。“眼睛”表示理解(可参看AE 152节);“黑暗”表示虚假(《属天的奥秘》,1539, 1560, 3340, 4415, 4531, 7655, 7711—7712节)。人若不知道“眼睛”表示理解,根本就不明白这些话的意思。
耶利米书:
我要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从他们那里夺走。(耶利米书25:10)
“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源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内在幸福;“把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良善与真理的一切结合,这种结合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和教会;“把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夺走”表示除去仁与信的教义。至于“磨石”和“推磨”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335, 7750, 9995, 10303节)。同样在启示录:
灯光在巴比伦不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那里必不再听见。(启示录18:23)
以赛亚书:
她的救恩如灯燃烧。(以赛亚书62:1)
这句话表示信之真理应当来自爱之良善。马太福音: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五个愚拙的拿着灯,却没有油;而五个谨慎的也带了油。所以新郎来的时候,谨慎的进去赴婚筵,但愚拙的却没有被允许进去。(马太福音25:1–12)
此处“灯”表示信之真理,“油”表示爱之良善。至于这个比喻的其它细节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52b节),那里解释了这些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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