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6.圣言的核心层由于其属天之义,就像燃起的柔和火焰;而中间层由于其属灵之义,就像照耀的光。所以,圣言的最外层因其属世之义,就像既接受火又接受光的透明物体;并因这火而红得发紫,因这光而白如雪。因此,它好比红宝石和钻石,因属天之火而好比红宝石,因属灵之光而好比钻石。就字义而言,圣言具有这样的性质,故它的字义就是以下事物所表示的:
(1)形成新耶路撒冷根基的各样宝石。
(2)亚伦以弗得上的乌陵和土明。
(3)经上提及的推罗王所在伊甸园里的各样宝石。
(4)会幕的帘子、幔子和柱子。
(5)耶路撒冷圣殿的外在部分。
(6)变像时的主代表在其荣耀中的圣言。
(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
(8)圣言的大能是无法形容的。
现逐一解读这些要点。
222.“就如我得了胜,在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一般”表示正如主与父为一,并且就是天堂一般。父与主为一,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别的地方已经充分说明。天堂之所以为天堂,不是由于天使自己的品质,或说固有的东西,而是由于主在天使里面,并与天使同在的神性。因此,这句话,即“就如我在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一般”表示正如祂与父为一,并且就是天堂一般;“宝座”是指天堂(AR 14, 221节)。“就如我得了胜”表示通过被允许进入其人身的试探,和最后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以及圣言的一切事的应验,主战胜了地狱,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祂将这人身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被称为耶和华父的神性合一;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提到的《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8-11, 12-14, 29-36节),以及前文(AR 67节)。
主之所以说“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就如我得了胜,在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一般”,是因为主与父,就是与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合一发生,目的是让人与主里面被称为父的神性结合成为可能;由于对人来说,直接与父的神性结合是不可能的,但通过祂的神性人身,也就是属世神性,间接与父的神性结合是可能的,所以主说: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主通过祂的神性真理与人结合,人里面的这神性真理属于主,因而就是主,绝不是人的,因而不是人。诚然,人觉得它似乎是自己的,但它仍不是他的,因为这真理不是与他合一,只是附着于他,或说紧挨着他。父的神性却不是这样,这神性不是附着于主的人身,或紧挨着它,而是与它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合一一样。明白这些话的人就能明白主下面的话: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又: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我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又:
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话就是真理;我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7:17, 19, 21,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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