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1.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三”的属灵之义表完整和完美,也表综合在一起的整体。数字三的这层含义解释了为何在圣言中,每当提及这类事物时,经上就用三这个数字。例如以下经文:以赛亚被吩咐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以赛亚书20:3)。耶和华三次呼唤撒母耳,撒母耳三次跑向以利,第三次以利才明白过来(撒母耳记上3:1-8)。约拿单让大卫藏在田野三天,后来约拿单向磐石旁边射了三箭,于是大卫在约拿单面前拜了三拜(撒母耳记上20:5;12-42)。以利亚三次伏在寡妇的儿子身上(列王纪上17:21)。以利亚在燔祭上倒了三次水(列王纪上18:34)。耶稣说,天国好像面酵,有妇人拿来,藏在三斗面里,直到全团都发起来(马太福音13:33)。耶稣告诉彼得,他会三次不认祂(马太福音26:34)。耶稣三次对彼得说,你爱我吗?(约翰福音21:15-17)。约拿在大鱼腹中三天三夜(约拿书1:17)。耶稣说,祂能拆毁神的殿,三日内又建造起来(马太福音26:61)。耶稣在客西马尼祷告了三次(马太福音26:39-44)。耶稣在第三天复活(马太福音28:1)。此外还有许多其它地方提到“三”这个数字;凡提及三的地方,所论述的都是结束和完满的作为,因为这就是这个数字的含义。
825.启19:13.“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表示终端意义上的神性真理,或字面上的圣言,它已经遭受暴行。衣服表示穿在良善上为衣的真理(AR 166, 212, 328节);当论及圣言时,衣服表示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字义就像一件衣服,它的属灵和属天意义以字义为衣。“血”表示向主的神性和圣言所施的暴行(AR 327, 684节)。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血”表示主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AR 379, 653节);因此,“流血”表示向主的神性和圣言施暴。“神的圣言”在此表示字义上的圣言;事实上,遭受暴行的,是字义上的圣言,而不是灵义上的圣言,因为这灵义不为人知;灵义若为人所知,也会遭受暴行。因此,直到最后的审判完成,主即将建立一个新教会之后,灵义才被揭示出来。现在灵义不会被揭示给任何人,除非他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6节)。
主的神性和圣言已经遭受暴行,这一点从天主教的宗教说服和改革宗关于唯信的宗教说服很明显地看出来。天主教的宗教说服认为,主的人身不是神性,因此他们把主的一切都转给了自己;他们还认为,圣言只能由他们来解释;然而,他们的解释处处违背圣言的神性真理,这在解释第18章时已经说明。由此明显可知,这种宗教说服向圣言施加了暴行。改革宗关于唯信的宗教说服同样向圣言施加了暴行。改革宗也没有将主的人身视为神性,并且它把神学建立在被错解的保罗的一句话上;因此,它无视主所教导的关于爱和仁,以及善行的一切;然而,它们如此明显,以至于只要有眼睛,谁都能看到。
犹太人同样如此对待圣言。他们的宗教说服教导说,圣言只是为他们而写的,因而其中所指的只是他们,不是其他人;即将到来的弥赛亚会把他们高举到全世界所有人之上;他们通过这些观念和许多其它观念歪曲和玷污了圣言的一切。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就是这个意思:
这从以东而来、从波斯拉穿赤红衣服的是谁呢?你的服装为何有红色?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我污染了我一切的衣裳。(以赛亚书63:1-3)
此处“衣服”也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以东”表示红色,在此表示血的红色。由此明显可知,“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表示终端意义上的神性真理,或字面上的圣言,它已经遭受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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