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1.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三”的属灵之义表完整和完美,也表综合在一起的整体。数字三的这层含义解释了为何在圣言中,每当提及这类事物时,经上就用三这个数字。例如以下经文:以赛亚被吩咐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以赛亚书20:3)。耶和华三次呼唤撒母耳,撒母耳三次跑向以利,第三次以利才明白过来(撒母耳记上3:1-8)。约拿单让大卫藏在田野三天,后来约拿单向磐石旁边射了三箭,于是大卫在约拿单面前拜了三拜(撒母耳记上20:5;12-42)。以利亚三次伏在寡妇的儿子身上(列王纪上17:21)。以利亚在燔祭上倒了三次水(列王纪上18:34)。耶稣说,天国好像面酵,有妇人拿来,藏在三斗面里,直到全团都发起来(马太福音13:33)。耶稣告诉彼得,他会三次不认祂(马太福音26:34)。耶稣三次对彼得说,你爱我吗?(约翰福音21:15-17)。约拿在大鱼腹中三天三夜(约拿书1:17)。耶稣说,祂能拆毁神的殿,三日内又建造起来(马太福音26:61)。耶稣在客西马尼祷告了三次(马太福音26:39-44)。耶稣在第三天复活(马太福音28:1)。此外还有许多其它地方提到“三”这个数字;凡提及三的地方,所论述的都是结束和完满的作为,因为这就是这个数字的含义。
578.“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那时,这信仰被欢喜接受,并成为整个教会的教义,因为这样他们就不会成为律法之下的奴仆,而是在信仰之下自由了。“全地都希奇”表示对这“致死的击伤”得到医治感到惊讶,随之欢喜接受。“全地”表示整个改革宗教会,因为地是指教会(AR 285节);因此,“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这信仰被欢喜接受,并成为整个教会的教义。它被欢喜接受,是因为这样他们就不是律法之下的奴仆,而是在信仰之下自由了;殊不知,事实恰恰相反,即:那些以为自己在信仰之下自由了,或因着这信仰,或通过这信仰而自由了的人却成了罪的奴仆,也就是魔鬼的奴仆,因为罪与魔鬼为一,是一样的;事实上,这样他们就以为律法不会定罪,因此犯了罪却没有律法的定罪就是自由,只要他们有信;而事实上,这才是奴役本身;但当人避开罪,也就是避开魔鬼时,他就从一个奴隶变得自由了。
对此,我补充以下难忘的事:在灵人界,我与教会的一些博士谈论他们所说的“律法作为”是什么意思,他们说他们不在“律法”的枷锁、奴役和诅咒之下,这“律法”又是什么意思。他们说,它们是指十诫的律法作为。然后我说:“十诫都规定了什么?它们不就是‘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这些事吗?难道这些就是你们说‘没有律法作为的唯信使人称义并得救’,从而将其与信分离的律法作为?难道这些就是基督为之作出补偿的?”他们回答说:“是的。”然后就听见有声音从天上说:“谁会如此疯狂?”他们的脸立刻转向一些魔鬼灵,马基雅弗利和许多耶稣会士就在这些恶灵当中,只要保护自己不受世界法律的制裁,他们就允许这一切事;若不是有一个社群夹在中间把他们分开,他们早就彼此结合在一起了。经上说“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跟从(或跟随、随从、随等)”那兽是指跟随并服从它,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列王纪:
大卫遵守我的诫命,全心跟从我。(列王纪上14:8)
撒母耳记:
耶西的儿子跟随扫罗出战。(撒母耳记上17:13)
出埃及记:
不可随众行恶,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附和偏行。(出埃及记23:2)
耶利米书:
你们不可随从素不认识的别神。(耶利米书7:9)
又:
他们随从别神,侍奉他们。(耶利米书11:10; 申命记8:19)
申命记:
随从巴力·毗珥的人,耶和华都毁灭了。(申命记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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