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8.(5)从今以后,圣言的属灵之义只赐给那些拥有主的纯正真理之人。原因在于,若非主赐予人属灵之义,若非人拥有主所赋予的神圣真理,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圣言的属灵之义唯独关乎主及其国度;这就是主在天上的天使所领受的那层意义,因为这属灵之义包含祂的神圣真理。人若了解对应学,想用自己的聪明去探究圣言的属灵之义,就会对这神圣真理施暴。因为对于对应学的一知半解会使人败坏属灵之义,甚至将其误用来证明虚假。因此,他会对神圣真理、因而对神圣真理所在的天堂施暴。所以,若有人想靠自己,而不是靠主来打开属灵之义,天堂就会向他关闭,这会导致他根本看不见任何真理,或变得精神错乱。另一个原因是,主藉着圣言教导每个人,并且是利用他所掌握的知识来教导,而不是直接灌输新知识。因此,人若没有神圣真理,或仅有少许带有谬念的真理,就会用这些虚假歪曲真理。这也是所有异端利用圣言的字义所做的事。故为了防止有人掌握属灵之义,败坏纯正的真理,主设立了守卫,他们在圣言中由基路伯来表示。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