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8.(5)从今以后,圣言的属灵之义只赐给那些拥有主的纯正真理之人。原因在于,若非主赐予人属灵之义,若非人拥有主所赋予的神圣真理,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圣言的属灵之义唯独关乎主及其国度;这就是主在天上的天使所领受的那层意义,因为这属灵之义包含祂的神圣真理。人若了解对应学,想用自己的聪明去探究圣言的属灵之义,就会对这神圣真理施暴。因为对于对应学的一知半解会使人败坏属灵之义,甚至将其误用来证明虚假。因此,他会对神圣真理、因而对神圣真理所在的天堂施暴。所以,若有人想靠自己,而不是靠主来打开属灵之义,天堂就会向他关闭,这会导致他根本看不见任何真理,或变得精神错乱。另一个原因是,主藉着圣言教导每个人,并且是利用他所掌握的知识来教导,而不是直接灌输新知识。因此,人若没有神圣真理,或仅有少许带有谬念的真理,就会用这些虚假歪曲真理。这也是所有异端利用圣言的字义所做的事。故为了防止有人掌握属灵之义,败坏纯正的真理,主设立了守卫,他们在圣言中由基路伯来表示。
573.“脚像熊的脚”表示充满源于被阅读却不理解的圣言字义的谬误。“脚”表示属世层,也就是终端,“豹”所指的这异端就在这属世层上持续存在,可以说行走,这是圣言的字义;“熊”表示那些阅读圣言却不理解的人,他们由此而有谬误。“熊”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在灵界所看到的熊,以及那里一些身穿熊皮的人向我清楚显明,他们都读圣言,却看不到其中的任何教义真理,还确认其中的真理表象,他们由此而有谬误。在灵界会看到熊,既有有害的熊,也有无害的熊,有些熊是白色的;但它们是通过熊头来区分的;无害的熊有像牛犊或绵羊那样的头。在以下经文中,“熊”就具有这种含义;耶利米哀歌:
他颠覆我的大道,像熊埋伏等着我,又像狮子在隐密处,他使我转离正路,使我荒凉。(耶利米哀歌3:9-11)
以西结书:
我遇见他们必像丢崽子的熊,在那里我必像巨狮吞吃他们,田野的野兽必撕裂他们。(何西阿书13:8)
以赛亚书:
牛犊与少壮狮子一起躺卧,母牛必与熊同食。(以赛亚书11:6, 7)
但以理书:
从海中上来的第二只兽像熊,有三根肋骨在它口内牙齿间。(但以理书7:5)
大卫揪着胡子所打死的狮子和熊(撒母耳记上17:34-37),以及撒母耳记下(17:8)中的熊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这些地方提到“狮子和熊”,是因为“狮子”表示摧毁圣言真理的虚假,“熊”表示谬误,这些谬误也会摧毁它们,但程度没有那么大。因此,在阿摩司书,经上说:
耶和华的日子是黑暗没有光明的日子,就像人躲避了狮子,却遇见了熊。(阿摩司书5:18, 19)。
在列王纪下,我们读到:
以利沙被童子讥笑,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于是有两只母熊从森林中出来,撕碎了四十二个童子。(列王纪下2:23, 24)
这种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AR 298节);“秃头”表示没有字义的圣言,因而什么都不是(AR 47节);数字“四十二”表示亵渎(AR 583节);“熊”表示确实读了,但不理解的圣言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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