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7.如今,能使人明白圣言属灵之义的对应学已被揭示出来。因为教会的神圣真理正逐渐进入光明,而圣言的属灵之义就是由这些真理构成的。当这些真理在人里面时,圣言的字义就无法被歪曲。圣言的字义能被掰向任意方向,若被掰向虚假,那么其神圣,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就都被摧毁。而若被掰向真理,其神圣就得以保持。我将在下文详述这个问题(260,508节)。如今,属灵之义正被打开。这就是启示录(19:11-18)所描述的约翰看见天开了和一匹白马,还看见并听见站在太阳中的一位天使叫众人来赴大筵席所表示的。不过,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这属灵之义得不到承认。这一现实就是兽与地上的王将与骑在白马上的那位争战(启示录19:19),以及龙追赶那生了儿子的妇人,直追到旷野,在那里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将她冲去(启示录12:13-17)所表示的。
836.启19:21.“其余的被骑白马者口中出来的剑杀了”表示改革宗信徒当中所有来自各种异端、没有照他们所知道的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的人,都因照着圣言受到审判而灭亡。“其余的”是指改革宗信徒当中所有来自各种异端、没有照他们所知道的主在圣言中的诫命,就是十诫生活,从而避恶如罪的人;因为那些不如此避开它们的人都处于各种邪恶;事实上,自出生起,因而从婴儿时期甚至直到生命的结束,邪恶就固定在他们里面;它们若不通过实实在在的悔改被移除,就会天天增长。论到这些人,经上说:“他们被骑白马者口中出来的剑杀了。”“被杀”在此表示属灵地被杀,也就是在灵魂上灭亡了,如前面频繁所述。“骑马者口中出来的剑”表示与邪恶之虚假争战的圣言真理。因为“剑”、“长剑”和“刀”表示与虚假争战的真理,并与真理争战的虚假(AR 52节)。然而,“剑”佩在大腿边,因而是指出于爱来争战;“刀”则握在手中,因而是指用能力来争战;“长剑”属于口,因而是指出于教义来争战;因此,“从主的口中出来的长剑”是指出于圣言与虚假争战(AR 108, 117, 827节);因为圣言从主的口中出来。此处论述的是与改革宗信徒的争战,而不是与巴比伦人的争战,因为改革宗信徒阅读圣言,承认其中的真理是神性真理。但巴比伦人则不然;这些人的确承认圣言,但却不读圣言;每个人都把教皇的法令摆在第一位,远在圣言之上;因此,对他们来说,出于圣言争战是不可能的。他们还把自己置于圣言之上,而不是置于圣言之下。尽管如此,这些人仍照着圣言受审判,也照着教皇的法令受审判,只要这些法令与圣言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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