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1.(4)圣言的属灵之义至今不为人知。我在《天堂与地狱》(87-105节)一书已说明,自然界中所发现的每一个事物都对应于某种属灵之物,人体内的每一个部位同样对应于某种属灵之物。但迄今为止,没人知道何为对应;然而,在上古时代,这是众所周知的。对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来说,对应学是知识中的知识,如此普遍,以致他们的原稿和书籍都以对应写成。《约伯记》作为古教会的书籍,就充满对应。埃及的象形文字和上古时期的寓言故事,无非是对应。所有古代教会都是代表属灵事物的教会,他们用来设立敬拜的仪式和典章纯由对应构成,以色列人当中的教会的一切事物就是如此。他们的燔祭、祭物、素祭、奠祭及其一切细节,都是对应;帐幕及其中的一切事物同样是对应;还有他们的节日,如无酵节、住棚节和初熟节;以及亚伦和利未人的祭司职分,并他们的圣衣。我在出版于伦敦的《天堂的奥秘》一书已说明所有这些事物对应的属灵概念是什么。此外,关乎其敬拜和生活的一切律例典章也都是对应。由于神性事物在世上就呈现在对应关系中,故圣言纯由对应写成;还由于主通过神性说话,故祂藉着对应说话。因为凡来自神性之物在降至属世层时,都会进入诸如与神性事物相对应的那类事物中,然后储存在其最内在、被称为属天和属灵的神性事物中。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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