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2)这独一神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天使和世人是来自祂的实质和形式;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到何等程度,他们就在何等程度上是祂的形像和样式。既然神是存在,那么祂也是实质,因为除非存在是实质,否则它就是一个想象的实体,或心智的虚构物;事实上,实质就是持续存在的实体,或拥有持续存在。此外,一个人若是一种实质,也是一种形式,因为除非一种实质是一种形式,否则它就是一个想象的实体,或心智的虚构物。因此,实质和形式都可以论及神,但前提是,神是独一的,是真正的、最初的实质和形式。这种形式就是真正的人类形式,也就是说,神是真正的人,在各个方面都是无限的,这一点已经在1763年于阿姆斯特丹发表的《圣爱与圣智》一书说明了;那里还说明,天使和世人是被创造和组织的实质和形式,以接收经由天堂流入他们的神性之物。因此,在创世记,他们被称为“神的形像和样式”(创世记1:26, 27);在别的地方被称为“祂的儿子”、“从祂生的”。在这本书的过程中,它将充分证明,人在神性指导下生活,也就是说,让自己被神引导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越来越从内层成为神的形像。
如果人们的心智没有形成这个观念:神是最初的实质和形式,祂的形式正是人的形式,那么关于神自己、人的起源和创世,它们很容易陷入幽灵般的幻想。它们对神没有其它概念,只是把祂视为在其最初原则中的自然或宇宙本质,因而视为宇宙的穹苍,或空虚、虚无。它们会认为人的起源就是各个元素偶然汇聚成这种形式;而创世是源于点,后来又源于几何线的实质和形式的组合,这些点和几何线本质上什么都不是,因为没有任何东西能论及它们。在这些心智中,属于教会的一切就像冥河,或塔耳塔洛斯的幽暗。
72.他们当中的许多人能接受真理,也能理性看到公义,如我在灵界通过与他们交谈所能观察到的。我和他们谈论了一位神,复活和婚姻。关于一位神,他们说,他们不明白基督徒所谈论的三位一体,基督徒说有三个位格,每个位格都是神,却又坚持说神为一。我回答说,天上来自基督徒的天使不是这样说的,而是说,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祂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世人却将这三位一体称为三个位格;这三位一体在主里面。为证明这一切,我在他们面前读了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描述主从父神成孕,并教导父与祂为一的经文。听到这番话,他们明白了,说这意味着神性本质在祂里面。
关于复活,他们说,他们不明白基督徒论到人死后状态的话,基督徒将灵魂比作风或空气,因此在最后审判之日与肉体重新结合之前,灵魂丧失了一切快乐。我回答说,只有一些基督徒这样讲;但不属这教派的基督徒则相信死后他们会上天堂,与天使交谈,并体验天上的喜乐,只是他们没有描述出来,并且没有想到这喜乐不同于他们在世上所体验的喜乐。我补充说,如今,关于死后状态的许多细节被揭示给他们,这都是他们闻所未闻的。
关于婚姻,我与他们有过多次交谈;除了其它事外,我又告诉他们说,婚姻之爱是一种属天堂的爱,只能存在于两个人之间;与多个妻子的结合会排除这爱中属天堂的元素。他们听了我的理由,看到了它们的正确性。他们还明白,他们被允许有一夫多妻制,是因为他们是东方人;没有这种许可,东方人将比欧洲人更贪恋污秽的通奸,因而早就灭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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