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如下:永恒之主,即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
这一点被称为普遍形式的信仰,因为这一点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它的一切细节中。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来移除它,通过这种方式征服它,使它恢复秩序,并服从祂自己。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合一,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这一切只有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甚至最后的试探,即十字架受难才能实现,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这些就是与主有关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就人而言,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他要信主,因为通过信主才有与祂的结合,由此而有救赎。信主就是对祂施行拯救有信心,或说深信祂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有这种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387.“死亡”表示由此而来的属灵生命的灭绝。这从“死亡”的含义清楚可知,“死亡”是指属灵生命的灭绝(参看AE 78, 186节)。这就是此处“死亡”所表示的,这一点从内义上的一系列事物明显看出来;因为经上说:“有能力赐给他们,可以用剑、饥荒、死亡来杀害。”“剑”表示摧毁真理的虚假,“饥荒”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的剥夺;因此,“死亡”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因为虚假在哪里掌权,哪里就没有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没有属灵生命,因为属灵生命是通过应用于生活功用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获得的。事实上,人生在一切邪恶和来自邪恶的虚假中;因此,他也生在对一切属灵知识的完全无知中,所以为叫他可以被引离他与生俱来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被引入天堂的生命,并得救,他必须获得真理和良善的知识,通过这些知识就能被引入属灵的生命,并变得属灵。由内义上的这一系列事物明显可知,“死亡”在此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这也由属灵的死亡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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