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如下:永恒之主,即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
这一点被称为普遍形式的信仰,因为这一点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它的一切细节中。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来移除它,通过这种方式征服它,使它恢复秩序,并服从祂自己。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合一,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这一切只有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甚至最后的试探,即十字架受难才能实现,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这些就是与主有关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就人而言,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他要信主,因为通过信主才有与祂的结合,由此而有救赎。信主就是对祂施行拯救有信心,或说深信祂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有这种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346.“权势,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全能唯独属于祂,直到永远。这从“权势”的含义清楚可知,“权势”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由于主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拥有全能,所以经上说“尊贵,荣耀,权势”;因为“尊贵,荣耀”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拥有一切能力(参看《天堂与地狱》,231–232, 539节;以及AE 209, 333节)。此处最后提到“权势”,并且是最低层天堂的天使提到的,因为当论述主时,“权势”论及处于其完全的神性能力,它在终端处于其完全。神性在终端处于其完全,因而处于其能力(参看《属天的奥秘》,5897, 6451, 8603, 9828, 9836, 10099, 10548节;《天堂与地狱》,3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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