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如下:永恒之主,即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
这一点被称为普遍形式的信仰,因为这一点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它的一切细节中。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来移除它,通过这种方式征服它,使它恢复秩序,并服从祂自己。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合一,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这一切只有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甚至最后的试探,即十字架受难才能实现,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这些就是与主有关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就人而言,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他要信主,因为通过信主才有与祂的结合,由此而有救赎。信主就是对祂施行拯救有信心,或说深信祂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有这种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164.“那些与她行通奸的人,我也要把他们与她一同丢在大苦难中”表示那些沉迷于他们的虚假之人所受的严厉试探。这从“行通奸”和“苦难”的含义清楚可知:“行通奸”是指歪曲真理(参看AE 141节),因此,“与耶洗别行通奸”是指让自己屈服于“耶洗别”所表示的那些人的虚假;“苦难”是指虚假对真理的侵扰(参看AE 47节),在此是指试探,因为对人来说,试探无非是虚假对真理的侵扰(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88, 196—197节)。因此,“把那些与她行通奸的人丢在大苦难中”表示那些沉迷于他们的虚假之人所受的严厉试探。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属灵人或内在人没有如此关闭的人,因为他们处于对真理的某种属灵情感,却让自己被那些处于虚假教义的人引诱(参看AE 162节)。由于这些人把虚假接受到其属世人的记忆中,而内在属灵人与这些虚假不能取得一致,这内在属灵人只接受真理,所以一场争战就在属灵人与属世人之间开始发生。这争战就是试探,这试探由“大苦难”来表示。试探就是属灵人与属世人之间的争战(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90, 194, 197, 19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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