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7. 启示录中这样描述新耶路撒冷:
城内有光,如同极贵的宝石,好像碧玉,明如水晶。她有高大的墙,有十二个门,门上有十二位天使,门上又写着以色列人十二个支派的名字。城墙按着人的尺寸,就是天使的尺寸,共有一百四十四肘高。墙是碧玉造的,城墙的根基是用各样宝石修饰的:碧玉、蓝宝石、绿玛瑙、绿宝石、红玛瑙、红宝石、黄碧玺、水苍玉、红碧玺、翡翠、紫玛瑙、紫晶。十二个门是十二颗珍珠。城本身是精金的,如同明净的玻璃,且是四方的,长宽高一样,共有一万二千斯他丢等等。(启示录21:11,12,16-21)
所有这一切都必须以属灵的方式来理解,这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新耶路撒冷”表示主即将建立的新教会,如《破解启示录》(880,896-925节)所说明的。“耶路撒冷”既然在此表示教会,那么可知,论及这城的一切,如城门、城墙、城墙的根基,以及城的尺寸等等,都包含属灵之义,因为凡关乎教会的事物都是属灵的。它们的含义在《破解启示录》(896-925)所有说明,因此,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只要由此知道所描述的这些细节包含属灵之义,如同身体包含灵魂。若没有属灵之义,人们不可能在上述内容中看到关乎教会的任何事物。如:城是精金的;城门是珍珠的;城墙是碧玉造的;城墙的根基是极贵的宝石;按着人的尺寸,就是天使的尺寸,城墙有一百四十四肘高;城的长、宽、高都是一万二千斯他丢等等。凡通过对应学了解属灵之义的人都能理解所有这一切。例如,城墙及其根基表示源于圣言字义的该教会教义;数字十二、一百四十四、一万二千表示属于该教会的一切事物,就是总的真理,以及各种良善。
555.启12: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凭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凭对主是天地之神,十诫的戒律是生活的戒律,一个人必须照之生活的承认所获得的胜利。“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R 379节);“见证”是指神性真理(AR 6, 16节),它尤其在于这两条: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的戒律(AR 490, 506节);因此,十诫也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 利未记16:13; 那鸿书17:4; 诗篇78:5; 132:12)。如今,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以为此处“羔羊的血”是指主的十字架受难,这是因为他们把主的十字架受难当成他们的主要信条,声称主由此将律法的定罪转到自己身上,使父满意,并使人类与祂和好,等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而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通过这最后的争战完全征服了地狱,也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这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节)。由此可见,“羔羊的血”在此不是指十字架受难,如现代教条所说的。“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主是圣言;由于祂是圣言,所以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就是祂的血,圣言中的神性良善就是祂的身体。这一点以这种方式变得显而易见:每个人不都是他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吗?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所以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意愿和自己的理解力。还有什么构成一个人呢?就其本质而言,人不就是这两者吗?但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也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两者也是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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