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7. 启示录中这样描述新耶路撒冷:
城内有光,如同极贵的宝石,好像碧玉,明如水晶。她有高大的墙,有十二个门,门上有十二位天使,门上又写着以色列人十二个支派的名字。城墙按着人的尺寸,就是天使的尺寸,共有一百四十四肘高。墙是碧玉造的,城墙的根基是用各样宝石修饰的:碧玉、蓝宝石、绿玛瑙、绿宝石、红玛瑙、红宝石、黄碧玺、水苍玉、红碧玺、翡翠、紫玛瑙、紫晶。十二个门是十二颗珍珠。城本身是精金的,如同明净的玻璃,且是四方的,长宽高一样,共有一万二千斯他丢等等。(启示录21:11,12,16-21)
所有这一切都必须以属灵的方式来理解,这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新耶路撒冷”表示主即将建立的新教会,如《破解启示录》(880,896-925节)所说明的。“耶路撒冷”既然在此表示教会,那么可知,论及这城的一切,如城门、城墙、城墙的根基,以及城的尺寸等等,都包含属灵之义,因为凡关乎教会的事物都是属灵的。它们的含义在《破解启示录》(896-925)所有说明,因此,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只要由此知道所描述的这些细节包含属灵之义,如同身体包含灵魂。若没有属灵之义,人们不可能在上述内容中看到关乎教会的任何事物。如:城是精金的;城门是珍珠的;城墙是碧玉造的;城墙的根基是极贵的宝石;按着人的尺寸,就是天使的尺寸,城墙有一百四十四肘高;城的长、宽、高都是一万二千斯他丢等等。凡通过对应学了解属灵之义的人都能理解所有这一切。例如,城墙及其根基表示源于圣言字义的该教会教义;数字十二、一百四十四、一万二千表示属于该教会的一切事物,就是总的真理,以及各种良善。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示神性真理必铭刻在他们心中。“写”在某人上面表示铭刻,好叫它可以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表示神性真理。此处要说一说这一事实,即:“我神”是指神性真理。在旧约圣言的无数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神”,有时单独提到“耶和华”,有时单独提到“神”;“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也可说,“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智慧方面的主;经上提到这两者,是由于在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但在新约圣言中,经上没有说“耶和华神”,而是说“主神”;因为和“耶和华”一样,“主”表示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用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AR 81节);用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有关。由于人们不知道主的这些话,即: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是什么意思,所以要予以说明。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当祂离开这个世界时,就将神性真理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合一;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就像祂把人变成属灵的一样;因为祂首先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引入人,然后把它们与良善结合,人通过这种结合变得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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