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829.“祂要踹全能神烈怒和怒气的酒榨”表示唯独主忍受教会的一切邪恶,以及向圣言,因而向祂自己所施的一切暴行。“神烈怒和怒气的酒”表示被亵渎和玷污的来自圣言的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因而表示教会的邪恶和虚假(AR 316, 632, 635, 758节)。“踹酒榨”表示忍受它们、与它们争战,给它们定罪,从而使天上的天使和地上的人摆脱它们的侵扰。因为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那时地狱已经从下面不断增长,以至于开始侵扰天使;主通过与它们争战、因而通过试探而征服它们;因为属灵的试探只是与地狱的争战。由于就其情感和随之而来的思维而言,每个人都与灵人相伴,恶人与地狱灵相伴,善人与天上的天使相伴,所以当主征服地狱时,祂不仅使天上的天使摆脱侵扰,也使地上的人摆脱侵扰。
因此,这就是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所表示的:
祂担当我们的病患,背负我们的痛苦;祂也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被压伤;因祂的伤,我们得医治;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祂被欺压;祂从活人之地被剪除,因我百姓的罪过受鞭打;将罪责担在祂的灵魂上。(以赛亚书53:4-10)
这些话论及主,论及祂通过地狱,最终通过将祂钉死在十字架上的犹太人所受的试探。在以赛亚书(63:1-10),经上同样描述了主的争战;那里也有这些话:
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醡的;我独自踹酒醡。(以赛亚书63:2, 3)
这些话表示唯独主忍受教会的邪恶和虚假,以及向圣言、因而向祂自己所施的一切暴行。之所以说向圣言、因而向祂自己所施的暴行,是因为主就是圣言;天主教的宗教说服,以及改革宗关于唯信的宗教说服将暴行施向圣言和主自己。当主施行最后的审判时,祂忍受两者的邪恶和虚假,祂通过最后的审判再次征服地狱;除非地狱再次被征服,否则凡肉体都不能得救,如祂在马太福音(24:21, 22)中所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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