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756.“成了鬼魔的住处”表示他们的地狱是出于自我之爱的热而统治的欲望的地狱,以及出于对这爱的虚假热情而亵渎天堂真理的欲望的地狱。“鬼魔”表示邪恶的欲望(AR 458节),也表示歪曲真理的欲望。不过,“鬼魔”,即魔鬼,和欲望一样,也是多种多样的;最坏的是那些成为出于自我之爱的热而统治教会的圣物、统治天堂的欲望之人。由于这种统治或专政的性情占据他们的内心,所以他们也成为出于对这爱的虚假热情而亵渎天堂真理的欲望。这些人当变成魔鬼时(这在死后发生),因知道唯独主统治天地,所以就仇恨主,直到最后,如一个时代或世纪过去后,他们无法忍受听到祂的名字。由此明显可知,“巴比伦成了鬼魔的住处”表示他们的地狱是出于自我之爱的热而统治的欲望的地狱,以及出于对这爱的虚假热情而亵渎天堂真理的欲望的地狱。
在世上,人们不知道,所有人死后都会变成自己里面的主导爱的情感。那些仰望主和天堂,同时避恶如罪的人,变成良善的情感;而那些只关注自己和世界,避恶不是因为罪,只是因为对自己的名声和荣誉有害的人,就变成邪恶的情感,也就是欲望。这些情感会在灵界活生生地出现,并被感知到;但在自然界,只有源于情感的思维会被感知到。正因如此,人不知道地狱就在对邪恶的爱之情感中,天堂在对良善的爱之感中。人之所以不知道,并且没有感知到这一点,是因为对邪恶的爱之欲望源于遗传,它们在意愿中是令人快乐的,从而在理解力中是令人愉悦的;人不会反思令人快乐和愉悦的东西,因为这种东西会牵引他的心智,如同湍急的河流运载船只。因此,那些沉浸在这些快乐和愉悦中的人,无法接近对良善和真理的爱之情感的快乐和愉悦,除非像那些用强有力的双臂奋力划桨、逆流而上的人一样。但对那些没有深深沉浸于其中的人来说,情况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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