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213.“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表示免得属天之爱的良善被亵渎和玷污。没有人能知道“赤身的羞耻”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也被称为生殖器的两性生殖器官对应于属天之爱。人及其所有部位都与天堂存在一种对应关系,这一点可见于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87-102节);生殖器官对应于属天之爱,可参看也于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5050-5062节)。由于这些部位对应于属天之爱,也就是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的爱,而人从父母生在与这爱相对立的爱中,所以很明显,人若不从主那里为自己获得“火炼的金子”所表示的爱之良善和“白衣”所表示的智慧之真理,就会出现在对立的爱中,这爱本身是亵渎的。
在以下经文中,“赤身露体”和“露出羞耻”就表示这一点,启示录:
那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他们见他羞耻的,有福了。(启示录16:15)
以赛亚书:
巴比伦和迦勒底的女儿坐在地上;揭去帕子,露现大腿,趟过江河;你的裸体必被露出,你的羞辱必被看见。(以赛亚书47:1-3)
那鸿书:
祸哉,这流人血的城,都因她多有淫行;我必揭起你的衣襟,蒙在你脸上,使列族看见你的赤体,使列国观看你的羞耻。(那鸿书3:1, 4-5)
何西阿书:
你们要与你们的母亲争辩,免得我使她赤体。(何西阿书2:2-3)
以西结书:
我从你旁边经过,遮盖你的赤体,洗你,给你穿衣;你却行淫;并未追念你幼年赤身露体的时候;因此,你已露出你的赤体。(以西结书16:6等)
耶利米哀歌:
耶路撒冷大大犯罪;因此,所有人都说她的坏话,因为他们见到她的裸体。(耶利米哀歌1:8)
这些话论及“耶路撒冷”,“耶路撒冷”是指教会;“行淫”表示玷污和歪曲圣言(AR 134节)。哈巴谷书:
让同伴喝酒,使他喝醉,好看见他裸体的,有祸了。你也喝吧,让你的阳皮显露出来。(哈巴谷书2:15-16)
人若知道“赤身”(nakedness,或译裸露、赤体,裸体等)表示什么,就能理解以下经文表示什么,创世记:
挪亚喝了酒,喝醉了,就在帐棚中间裸露着,含看见他赤身就嘲笑,而闪和雅弗却遮盖父亲的赤身,背着脸,免得看见。(创世记9:21-23)
也能理解经上为何规定:
亚伦和他儿子上坛不可用台阶,免得他们的裸体露出来。(出埃及记20:26)
还有:
要给他们作细麻布裤子,遮掩裸露的皮肉,他们就近坛的时候,它们要在他们身上,否则他们就要担当罪孽而死。(出埃及记28:42-43)
在这些经文中,“赤身或裸体”表示人生在其中的邪恶,这些邪恶因与属天之爱的良善对立,所以本身是亵渎的;除非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否则它们无法被移除;“细麻布”也表示真理(AR 671节)。
“赤身”也表示纯真,同样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无知;在以下经文中,“赤身”表示纯真:
男人和他妻子都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创世记2:25)
在以下经文中,“赤身”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无知,以赛亚书:
这是我所拣选的禁食;要把你的饼分给饥饿的人,见赤身的给他遮身。(以赛亚书58:6-7)
以西结书:
让他将食物给饥饿的人,用衣服遮盖赤身的人。(以西结书18:7)
马太福音:
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马太福音25: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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