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96

196.(2)属灵之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揭秘启示录 #164

164.“我必来到你

164.“我必来到你那里如同贼一样;我哪个时刻来到你那里,你也不知道”表示那些属于敬拜的事物要从他们那里被夺走,他们却不知道这种夺走何时发生、如何发生。经上说,主“必来到如同贼一样”,是因为敬拜的外在良善从处于死的敬拜的人那里被夺走。死的敬拜里面有某种良善,因为他们思想神和永生;但没有真理的良善仍不是良善,要么是邀功的,要么是虚伪的,邪恶和虚假会像贼一样把它夺走。这种夺走在世上是逐渐发生的,死后则是彻底的,而人却不知道何时发生,如何发生。“祂必来到如同贼一样”被归于主,但这话在灵义上是指地狱会抢夺并偷走它。这与圣言中的这些说法很相似,即:神向人行恶、使他荒废,报仇、发烈怒,把他引入试探或试炼;而事实上,正是地狱在做这些事,因为经上是照着在人面前的表象这样说的。做买卖的才干和银子若没有被用来赚取利润,就从这人那里被夺走(可参看马太福音25:26-30; 路加福音19:24-26)。“交易”和“赚取”表示为人自己获得真理和良善,或向人自己提供真理和良善。

由于良善和真理从那些处于死的敬拜之人那里被夺走,就好像贼在暗处所做的那样,所以在圣言中,这种事有时被比作贼,如在以下经文中;启示录:

看哪,我来像贼一样。那警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的有福了!(启示录16:15)

马太福音:

所以,你们要警醒,因为不知道你们的主哪个时刻来到。但这一点你们要晓得,家主若知道窃贼什么时候来,就必警醒,不容他的房屋被破门而入。(马太福音24:42-43)

俄巴底亚书:

盗贼若来到你那里,破坏者若夜间而来,你何竟被剪除,他们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呢?(俄巴底亚书1:5)

约珥书:

它们必在城里来回奔跑,蹿上墙,爬上房屋,像盗贼由窗户进去。(约珥书2:9)

何西阿书:

他们撒了谎,内有贼人进来,外面一群散开。(何西阿书7:1)

马太福音:

不要积攒财宝在地上,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天上没有贼来偷。(马太福音6:19-20)

人之所以必须警醒,并且不知道主来到的时刻,是为了他可以貌似凭自己思考和行事,因而可以照着他的理性处于自由之中,免得有任何恐惧侵入,因为每个人若知道,就会陷入恐惧。此外,人在自由中凭自己所做的,会存到永远,但他出于恐惧所做的,不会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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