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3.谁不承认并同意以下说法:圣言是神性,故就其核心而言,是属灵的?但迄今为止,谁又知道何为属灵的,它隐藏在圣言的何处?我将在本章末尾(280节)的记事说明何为属灵的;在下文说明它隐藏在圣言的何处。圣言就其核心而言,是属灵的。其原因在于,它从主耶和华经由天使天堂降下;在下降的过程中,本身无法形容和察觉的神性本身变得适合天使理解,最后变得适合世人理解。属灵之义由此而来,就在属世之义里面,就像灵魂在人里面,或理解力的思维在言语里面,或意愿的情感在行为里面。若以尘世看得见的事物来对比,属灵之义在属世之义里面,就像整个大脑在它的脑膜里面,或树枝在其树皮和内皮里面;确切地说,就像形成小鸡的一切必需物在蛋壳里面,等等。但至今没人料到,圣言的属世之义里面竟有这样的属灵之义。因此有必要将这个奥秘弄清楚,因为这个奥秘本身远远胜过目前所揭示的一切奥秘。现按以下顺序揭开这个奥秘:
(1)何为属灵之义。
(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
(3)正是因为属灵之义,圣言的每句话都是神性的启示。
(4)属灵之义至今不为人知。
(5)从今以后,圣言的属灵之义只赐给那些拥有主的纯正真理之人。
(6)圣言因其属灵之义而产生神奇的效果。
现逐一解读这些要点。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示神性真理必铭刻在他们心中。“写”在某人上面表示铭刻,好叫它可以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表示神性真理。此处要说一说这一事实,即:“我神”是指神性真理。在旧约圣言的无数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神”,有时单独提到“耶和华”,有时单独提到“神”;“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也可说,“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智慧方面的主;经上提到这两者,是由于在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但在新约圣言中,经上没有说“耶和华神”,而是说“主神”;因为和“耶和华”一样,“主”表示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用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AR 81节);用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有关。由于人们不知道主的这些话,即: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是什么意思,所以要予以说明。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当祂离开这个世界时,就将神性真理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合一;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就像祂把人变成属灵的一样;因为祂首先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引入人,然后把它们与良善结合,人通过这种结合变得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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