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83

183.(9)从如《

183.(9)从如《亚他那修信经》所断言的三位格(其中每一个都独为神)的三位一体中,产生了关于神的许多不一致、荒谬和异质的观念,这些观念都是幻想和怪胎。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教义本身是基督教会中的一切教义之首;这个教义已经产生了关于神的许多对基督教界来说不合时宜,或不得体、不相称的观念,尤其因为在神及其一体性的主题上,基督教界本可以并应该作全球所有人民和民族的光。所有生活在基督教会之外的人,包括伊斯兰教徒和犹太人,以及其他具有各种敬拜的非基督徒,或说一切异教的外邦人,都厌恶基督教,仅仅因为它信仰三个神。传教士们知道这一点;因此,他们极其小心,不泄露《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所教导的三位格的三位一体的教义,因为如果他们泄露了,人们就会躲避并嘲笑他们。

从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教义中涌出来,并仍出现在所有继续相信这个教义的话,从耳朵和眼睛涌入思维视觉的人心智中的荒谬、可笑和愚蠢的观念如下:父神坐在头顶上的高处;圣子坐在祂的右手边;圣灵坐在他们面前听他们说话,然后立即跑遍全世界,根据他们的决定分发称义的礼物,把它们铭刻在人们身上,把人们从可怒之子变成恩典之子,从被诅咒的变成被拣选的。我呼吁博学的神职人员和博学的平信徒,看看在他们的脑海中,他们除了这样的形象外,还有没有其它视觉形象,因为这个形象从该教义中自动流出(参看记事,TCR 16节)

从这个教义中还流出一种好奇心,使人们猜测在创世之前,这三个人在谈论什么,是在谈论创世,还是在谈论那些按照堕落前预定论,要被预定和称义的人,亦或谈论救赎;同样,自创世以来,他们彼此又在谈论什么:圣父出于祂归算的权威和能力在说什么?圣子出于其调解的能力在说什么?此外,归算,即拣选,来自圣子的怜悯,圣子为总体上的所有人和具体的一些人代求,圣父因对儿子的爱,以及目睹儿子在十字架上所受的痛苦而感动,故向这些人施恩典。但谁看不出,这些猜测都是对神的一种非理性形式,或愚蠢的自负?然而,在基督教会,这些却是真正的圣物,要用嘴唇来亲吻,决不可以用心智来探究,因为它们超越理性,如果它们从记忆中被提升到理解力,人就会发疯。然而,这种预防措施不会除去三神观,只给我们一种愚蠢的信仰;由于这种信仰,人在思想神时,就像一个梦游者在夜晚的黑暗中四处游荡,或一个生来瞎眼的人在白天的光中行走。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85

SS85.从圣言来说

SS85.从圣言来说明以下事实纯粹是浪费时间,即:这种看似重复同一件事的表达方式贯穿整部圣言,因为这会占用大量篇幅。但为了消除疑惑,我想引用有“公义和公平”、“民族和人民或百姓”、“欢喜和快乐”等词语的一些经文。公义和公平(译注:公平经上有时译为典章,审判,判断,判语)成双成对出现的经文如下:

那城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以赛亚书1:21)

锡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赎,其中回转的人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惟有万军之耶和华因公平而崇高,圣者神因公义显为圣。(以赛亚书5:16)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守公平、行公义,因我的救恩临近,我的公义将要显现。(以赛亚书56:1)

他们好像行公义的民族,不离弃他们神的典章,向我求问公义的审判。(以赛亚书58:2)

你必凭公平、公义、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耶利米书4:2)

荣耀的那一位必以此为荣耀,就是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你们要施行公平和公义,那以不公义盖房,以不公平造内室的有祸了。你的父亲也施行公平和公义吗?那时他得了福乐。(耶利米书22:3, 13, 15)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人若是公义,行公平公义的事。(以西结书18:5)

恶人若转离他的罪恶,行公平公义的事,他们以前的行为必不被记念;他行了公平公义的事;必定存活。(以西结书33:14, 16, 19)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惟愿公平如水流下,使公义如洪流滔滔。(阿摩司书5:24)

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茵陈。(阿摩司书6:12)

耶和华要为我辨屈,为我行审判;祂必领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见祂的公义。(弥迦书7:9)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公平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 164)

迦得施行耶和华的公义,和他与以色列所立的典章。(申命记33:21)

真理的灵要为公义和为公平指证世人。(约翰福音16:8–10)

还有其它类似经文。经上之所以如此频繁地提到“公平”和“公义”,是因为“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因此,“行公平公义”表示基于真理和良善行事。“公平”之所以论及真理,“公义”之所以论及良善,是因为主在属灵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平”,在属天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214—215节)。由于“公平”论及真理,故在一些经文中,我们读到:真理和公义(如以赛亚书11:5; 诗篇85:11; 以及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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