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神性存在,即耶和华
18.我们首先论述神性存在,然后论述神性本质。表面上看,这两者似乎是同一个;但存在比本质更普遍,因为本质以存在为前提,并源于存在,或说从存在中获得自己的起源。神的存在,或神性存在无法描述,或说无法定义,因为它超越了人类的一切思维观念;只有受造的和有限的才能进入人类的思维,而非受造的和无限的,因而神性存在是无法进入的。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一切事物都来自存在本身,并且存在本身必须在一切事物中,以便它们可以存在。对神性存在的进一步概念可从以下几个命题中形成,即:
(1)独一神凭存在而被称为耶和华,因为唯独祂今在、昔在和永在;还因为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始和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
(2)独一神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天使和世人是来自祂的实质和形式;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到何等程度,他们就在何等程度上是祂的形像和样式。
(3)神性存在就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出现或显现本身(Existere 或Manifestation)。
(4)神性存在和出现本身不可能产生另一个神性,即存在和出现本身;因此,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位神是不可能的。
(5)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多神的教义完全是因为不理解神性存在。
现逐一解释这些命题。
346.“权势,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全能唯独属于祂,直到永远。这从“权势”的含义清楚可知,“权势”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由于主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拥有全能,所以经上说“尊贵,荣耀,权势”;因为“尊贵,荣耀”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拥有一切能力(参看《天堂与地狱》,231–232, 539节;以及AE 209, 333节)。此处最后提到“权势”,并且是最低层天堂的天使提到的,因为当论述主时,“权势”论及处于其完全的神性能力,它在终端处于其完全。神性在终端处于其完全,因而处于其能力(参看《属天的奥秘》,5897, 6451, 8603, 9828, 9836, 10099, 10548节;《天堂与地狱》,3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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