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8

神性存在,即耶和华

神性存在,即耶和华

 18.我们首先论述神性存在,然后论述神性本质。表面上看,这两者似乎是同一个;但存在比本质更普遍,因为本质以存在为前提,并源于存在,或说从存在中获得自己的起源。神的存在,或神性存在无法描述,或说无法定义,因为它超越了人类的一切思维观念;只有受造的和有限的才能进入人类的思维,而非受造的和无限的,因而神性存在是无法进入的。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一切事物都来自存在本身,并且存在本身必须在一切事物中,以便它们可以存在。对神性存在的进一步概念可从以下几个命题中形成,即:

(1)独一神凭存在而被称为耶和华,因为唯独祂今在、昔在和永在;还因为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始和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

(2)独一神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天使和世人是来自祂的实质和形式;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到何等程度,他们就在何等程度上是祂的形像和样式。

(3)神性存在就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出现或显现本身(Existere 或Manifestation)。

(4)神性存在和出现本身不可能产生另一个神性,即存在和出现本身;因此,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位神是不可能的。

(5)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多神的教义完全是因为不理解神性存在。

现逐一解释这些命题。


诠释启示录 #216

216.启3:11.

216.启3:11.“看哪,我必快来”表示这是肯定的。这从“快”的含义清楚可知,“快”是指肯定和完全(参看AE 7节)。“快”表示肯定和完全,是因为在圣言中,时间和属于时间的一切都表示状态;因此,“快”和“迅速或速速”表示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当前状态,因而表示肯定和完全。时间和时间的一切都对应于状态,因而表示状态(参看《天堂与地狱》,162–169节);“快”表示由情感激发的东西,因而表示当前并肯定的东西(参看《属天的奥秘》,7695, 786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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