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8

神性存在,即耶和华

神性存在,即耶和华

 18.我们首先论述神性存在,然后论述神性本质。表面上看,这两者似乎是同一个;但存在比本质更普遍,因为本质以存在为前提,并源于存在,或说从存在中获得自己的起源。神的存在,或神性存在无法描述,或说无法定义,因为它超越了人类的一切思维观念;只有受造的和有限的才能进入人类的思维,而非受造的和无限的,因而神性存在是无法进入的。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一切事物都来自存在本身,并且存在本身必须在一切事物中,以便它们可以存在。对神性存在的进一步概念可从以下几个命题中形成,即:

(1)独一神凭存在而被称为耶和华,因为唯独祂今在、昔在和永在;还因为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始和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

(2)独一神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天使和世人是来自祂的实质和形式;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到何等程度,他们就在何等程度上是祂的形像和样式。

(3)神性存在就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出现或显现本身(Existere 或Manifestation)。

(4)神性存在和出现本身不可能产生另一个神性,即存在和出现本身;因此,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位神是不可能的。

(5)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多神的教义完全是因为不理解神性存在。

现逐一解释这些命题。


诠释启示录 #106

106.“不然,我很

106.“不然,我很快就临到你那里;你若不悔改,我就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表示不然,可以肯定的是,天堂不会赐给他们。这从“很快临到”和“灯台”的含义清楚可知:“很快临到”是指肯定的(“很快”表示肯定,参看AE 7节);“灯台”是指教会和天堂(对此,也可参看AE 62节)。因此,“把灯台从原处挪去”表示与教会和天堂分离,或换句话说,天堂不会赐给他们。天堂不会赐给那些只拥有知识,没有与之一致的生活之人(参看AE 1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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