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2.(4)永恒的或创世前存在的神性位格的三一观暗含多神的三一;这种思想无法通过口头承认信一位神而被抹掉。永恒的神性位格的三一就是多神的三一,这从《亚他尼修信经》的下列信条清楚可知:“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父是神和主,子是神和主,圣灵亦是神和主;然而,非三神,乃一神,非三主,乃一主。因为正如基督的真理迫使我等承认每一个位格独自为神和主,天主教也禁止我等说三神或三主。”该信经被整个基督教会所接受,成了普世的或全球通用的,并且是当今对神的一切认识和承认的源头。凡睁开双眼阅读它的人都会发现,生出所谓《亚他尼修信经》这个遗腹子的尼西亚会议成员将三位一体理解成了多神的三位一体。事实上,不仅他们将三位一体理解成多神的三位一体,整个基督教界也是这样理解的。因为整个基督教界关于神的一切认识皆源于这个信经,每个人都赞成信经上的话所指示的信仰。
如果有人质疑基督教界当今的信仰是多神的三位一体,就让我呼求任意一位证人,无论平信徒还是神职人员,我呼求大学的教师和博士,以及神圣的主教和大主教,着紫袍的红衣主教,甚至罗马教皇本人。让他们各自都思考这个问题,然后说出他们脑海浮现出的想法。若我们顺着对于普遍所接受的神之教义的这些话追寻下去,这一点岂不像水晶杯里的水那样清晰而透明吗?例如,它声称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为神和主;按照基督真理,他们应该承认每一个位格都单独为神和主,但天主教或基督教,或信仰禁止说出或命名三神和主。所以,真理与宗教,或真理与信仰不是一,而是两个相互对立的东西。该信经还有一个附加条款,即非三神和主,乃一神和主。加上这一条是为了防止信经的炮制者们在全世界面前遭人耻笑,因为谁都会嘲笑三个神的观念。谁看不出附加条款中的矛盾呢?
然而,要是他们说,父有一个神性本质,子有一个神性本质,圣灵亦有一个神性本质,但并非三个神性本质,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神性本质,那么这个秘密就能解释清楚了。我们可以将父理解为源头的神性,子是来自这一源头的神性人,圣灵是从这二者所发出的神性,因为这三者皆属于一位神。或者,若我们将父的神性理解为类似人的灵魂之物,将神性人理解为类似属灵魂的身体之物,将圣灵理解为类似从这二者所发出的活动之物,那么,这三个本质就容易理解了,因为它们属于同一个位格,从而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本质。
856.启20:7.“那一千年完了,撒但必从监牢里被释放”表示那些之前在低地被隐藏和保护的人被主提入天堂,新基督天堂通过他们增长了,所有确认信之虚假的人都被释放了。“那一千年完了”表示那些至今仍在低地被隐藏和保护的人被主提入天堂后。“那一千年完了”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之前的启20:4-6只论述了那些敬拜主,并照祂的诫命生活之人的得救,“一千年”就是指这个时间间隔。事实上,我们并没有被告知他们从低地被提上去;然而,这一点从启6:9-11明显看出来,在那里,他们被看到“在祭坛底下”,“在祭坛底下”是指在低地;因此,他们在这里也被称为“神和基督的祭司”(启20:6,参看AR 854节)。这里也没有说,新基督天堂通过他们增长了,尽管这一点从论述新基督天堂的第14章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从那里所给出的解释所看到的(尤其AR 612, 613, 626, 631, 647, 659, 661节)。“撒但从监牢里被释放”之所以表示那些在教义上确认唯信的人要被释放,是因为那“龙”在此被称为“撒但”,没有像之前(启20:2)那样同时被称为“魔鬼”;作为“魔鬼”的“龙”是指那些处于生活邪恶的人,而作为“撒但”的“龙”是指那些处于信之虚假的人(参看AR 841节);至于这一个和那一个的品质,可参看下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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