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2.(4)永恒的或创世前存在的神性位格的三一观暗含多神的三一;这种思想无法通过口头承认信一位神而被抹掉。永恒的神性位格的三一就是多神的三一,这从《亚他尼修信经》的下列信条清楚可知:“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父是神和主,子是神和主,圣灵亦是神和主;然而,非三神,乃一神,非三主,乃一主。因为正如基督的真理迫使我等承认每一个位格独自为神和主,天主教也禁止我等说三神或三主。”该信经被整个基督教会所接受,成了普世的或全球通用的,并且是当今对神的一切认识和承认的源头。凡睁开双眼阅读它的人都会发现,生出所谓《亚他尼修信经》这个遗腹子的尼西亚会议成员将三位一体理解成了多神的三位一体。事实上,不仅他们将三位一体理解成多神的三位一体,整个基督教界也是这样理解的。因为整个基督教界关于神的一切认识皆源于这个信经,每个人都赞成信经上的话所指示的信仰。
如果有人质疑基督教界当今的信仰是多神的三位一体,就让我呼求任意一位证人,无论平信徒还是神职人员,我呼求大学的教师和博士,以及神圣的主教和大主教,着紫袍的红衣主教,甚至罗马教皇本人。让他们各自都思考这个问题,然后说出他们脑海浮现出的想法。若我们顺着对于普遍所接受的神之教义的这些话追寻下去,这一点岂不像水晶杯里的水那样清晰而透明吗?例如,它声称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为神和主;按照基督真理,他们应该承认每一个位格都单独为神和主,但天主教或基督教,或信仰禁止说出或命名三神和主。所以,真理与宗教,或真理与信仰不是一,而是两个相互对立的东西。该信经还有一个附加条款,即非三神和主,乃一神和主。加上这一条是为了防止信经的炮制者们在全世界面前遭人耻笑,因为谁都会嘲笑三个神的观念。谁看不出附加条款中的矛盾呢?
然而,要是他们说,父有一个神性本质,子有一个神性本质,圣灵亦有一个神性本质,但并非三个神性本质,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神性本质,那么这个秘密就能解释清楚了。我们可以将父理解为源头的神性,子是来自这一源头的神性人,圣灵是从这二者所发出的神性,因为这三者皆属于一位神。或者,若我们将父的神性理解为类似人的灵魂之物,将神性人理解为类似属灵魂的身体之物,将圣灵理解为类似从这二者所发出的活动之物,那么,这三个本质就容易理解了,因为它们属于同一个位格,从而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本质。
797.“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表示那些因教义和照之的生活而处于这种宗教说服的人,没有构成教会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声音”在此表示喜乐,因为这是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至高意义上,“新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新妇”是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方面的教会。因为教会凭以来自主的神性真理而对主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而为教会。主被称为新郎,也被称为丈夫,教会被称为新妇,也被称为妻子,这一点从圣言明显看出来。天上的婚姻,即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由此而来,这一点可见于《婚姻之爱》这本小著。由于天上的婚姻是通过教会之人以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而对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接受实现的,所以很明显,那些因教义和照之的生活而处于这种宗教说服的人没有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因为他们没有与主的结合;相反,他们有与活人、死人的结合。对那些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对统治主的神圣神性事物,因而统治主的爱之人来说,这种结合就像与魔鬼的结合,魔鬼就是这种爱,如前所述;靠近魔鬼,以便通过他来到神面前,是可憎的。
主被称为新郎,教会被称为新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娶新妇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着听见他,就因新郎的声音欢欣喜乐。(约翰福音3:29)
施洗约翰这话是指着主说的。马太福音:
耶稣说,新郎与他们同在的时候,婚礼之子不能禁食;但日子将到,新郎要从他们当中被带走,那时候他们就要禁食了。(马太福音9:15; 马可福音2:19-20; 路加福音5:34-35)
启示录:
我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启示录21:2)
又:
天使说,来,我要将新妇,就是羔羊的妻,指给你看。(启示录21:9, 10)
又:
羔羊的婚期到了,祂的妻子也自己预备好了。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启示录19:7, 9)
十个童女出去迎接的新郎(马太福音25:1-13)也是指主。
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和喜乐或欢喜表示什么;以赛亚书:
新郎怎样因新娘而喜乐,你的神也必怎样因你欢乐。(以赛亚书62:5)
又:
我的灵魂因神欢喜,好像新郎戴上华冠,又像新妇妆饰珠宝。(以赛亚书61:10)
耶利米书:
在这地方仍必听见有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说,我们要称谢万军之耶和华。(耶利米书33:10, 11)
约珥书:
让新郎从洞房出来,新妇从内室出来。(约珥书2:16)
耶利米书:
我必使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从耶路撒冷街上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 16:9)
又:
我要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推磨的声音和灯的亮光,从他们那里夺走,全地因巴别王必然荒凉。(耶利米书25:10, 11)
从现在所说的可以看出这两节经文中的一系列事,即:那些处于这种宗教说服的人没有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任何情感(AR 792节);他们没有对属灵真理的任何理解,因而没有任何属灵真理的思维(AR 793节);因为思维源于情感,并与情感一致;他们也没有对属灵真理的任何寻求、探究和确认(AR 794节);他们又没有来自主的任何光照,因而没有对属灵真理的感知(AR 796节);最后,他们没有构成教会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AR 797节)。这些事也这样依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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