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72

172.(4)永恒的

172.(4)永恒的或创世前存在的神性位格的三一观暗含多神的三一;这种思想无法通过口头承认信一位神而被抹掉。永恒的神性位格的三一就是多神的三一,这从《亚他尼修信经》的下列信条清楚可知:“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父是神和主,子是神和主,圣灵亦是神和主;然而,非三神,乃一神,非三主,乃一主。因为正如基督的真理迫使我等承认每一个位格独自为神和主,天主教也禁止我等说三神或三主。”该信经被整个基督教会所接受,成了普世的或全球通用的,并且是当今对神的一切认识和承认的源头。凡睁开双眼阅读它的人都会发现,生出所谓《亚他尼修信经》这个遗腹子的尼西亚会议成员将三位一体理解成了多神的三位一体。事实上,不仅他们将三位一体理解成多神的三位一体,整个基督教界也是这样理解的。因为整个基督教界关于神的一切认识皆源于这个信经,每个人都赞成信经上的话所指示的信仰。
如果有人质疑基督教界当今的信仰是多神的三位一体,就让我呼求任意一位证人,无论平信徒还是神职人员,我呼求大学的教师和博士,以及神圣的主教和大主教,着紫袍的红衣主教,甚至罗马教皇本人。让他们各自都思考这个问题,然后说出他们脑海浮现出的想法。若我们顺着对于普遍所接受的神之教义的这些话追寻下去,这一点岂不像水晶杯里的水那样清晰而透明吗?例如,它声称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为神和主;按照基督真理,他们应该承认每一个位格都单独为神和主,但天主教或基督教,或信仰禁止说出或命名三神和主。所以,真理与宗教,或真理与信仰不是一,而是两个相互对立的东西。该信经还有一个附加条款,即非三神和主,乃一神和主。加上这一条是为了防止信经的炮制者们在全世界面前遭人耻笑,因为谁都会嘲笑三个神的观念。谁看不出附加条款中的矛盾呢?
然而,要是他们说,父有一个神性本质,子有一个神性本质,圣灵亦有一个神性本质,但并非三个神性本质,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神性本质,那么这个秘密就能解释清楚了。我们可以将父理解为源头的神性,子是来自这一源头的神性人,圣灵是从这二者所发出的神性,因为这三者皆属于一位神。或者,若我们将父的神性理解为类似人的灵魂之物,将神性人理解为类似属灵魂的身体之物,将圣灵理解为类似从这二者所发出的活动之物,那么,这三个本质就容易理解了,因为它们属于同一个位格,从而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本质。

揭秘启示录 #427

427.启9:5.“

427.启9:5.“有话赐给它们,不许蝗虫杀死他们,只可折磨他们五个月”表示由于主的圣治,他们不能从那些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那里夺走理解并意愿真理和良善的官能,他们只能造成短时间的麻痹。“有话赐给它们”表示这是由于主的圣治,如前所述;“不许杀死他们”表示不能从那些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那里夺走理解并意愿真理和良善的官能,因为当这种官能被夺去时,人就被属灵地杀死了。“折磨他们五个月”表示造成短时间的麻痹;“五”表示一点,或短时间;“折磨”表示造成麻痹,因为这就是“蝎子”所表示的(AR 425节);“就像蝎子的折磨一样”,如下文所述(AR 428节)。理解并意愿真理的官能,或理性和自由不能从人那里被夺走,这一点在《圣治》(73, 74, 82-86, 92-99, 138-149, 322节)已经充分说明。

“五个月”表示一点,或短时间,这是因为“五”表示这一点;事实上,时间,无论是小时、天、周、月,还是年,并非表示时间,而是表示状态;数字则确定了该状态的品质(AR 4, 10, 348, 947节)。“五”表示某种事物,也表示一点,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五人叱喝,一千人必逃跑。(以赛亚书30:17)

利未记:

五个人要追赶一百人。(利未记26:8)

马太福音:

耶稣说,天国好比十个童女,其中有五个是谨慎的,五个是愚拙的。(马太福音25:1-2)

“十个童女”表示教会中的所有人;“五”表示他们中的某个部分或一些人。在以下比喻中,“十”和“五”所表相同:

交给仆人他连得去做生意,一个用他的他连得赚了十他连得,另一个赚了五他连得。(路加福音19:13-20)

“十他连得”表示大量,“五他连得”表示一点。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17:6; 19:18-19; 马太福音14: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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