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72

172.(4)永恒的

172.(4)永恒的或创世前存在的神性位格的三一观暗含多神的三一;这种思想无法通过口头承认信一位神而被抹掉。永恒的神性位格的三一就是多神的三一,这从《亚他尼修信经》的下列信条清楚可知:“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父是神和主,子是神和主,圣灵亦是神和主;然而,非三神,乃一神,非三主,乃一主。因为正如基督的真理迫使我等承认每一个位格独自为神和主,天主教也禁止我等说三神或三主。”该信经被整个基督教会所接受,成了普世的或全球通用的,并且是当今对神的一切认识和承认的源头。凡睁开双眼阅读它的人都会发现,生出所谓《亚他尼修信经》这个遗腹子的尼西亚会议成员将三位一体理解成了多神的三位一体。事实上,不仅他们将三位一体理解成多神的三位一体,整个基督教界也是这样理解的。因为整个基督教界关于神的一切认识皆源于这个信经,每个人都赞成信经上的话所指示的信仰。
如果有人质疑基督教界当今的信仰是多神的三位一体,就让我呼求任意一位证人,无论平信徒还是神职人员,我呼求大学的教师和博士,以及神圣的主教和大主教,着紫袍的红衣主教,甚至罗马教皇本人。让他们各自都思考这个问题,然后说出他们脑海浮现出的想法。若我们顺着对于普遍所接受的神之教义的这些话追寻下去,这一点岂不像水晶杯里的水那样清晰而透明吗?例如,它声称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为神和主;按照基督真理,他们应该承认每一个位格都单独为神和主,但天主教或基督教,或信仰禁止说出或命名三神和主。所以,真理与宗教,或真理与信仰不是一,而是两个相互对立的东西。该信经还有一个附加条款,即非三神和主,乃一神和主。加上这一条是为了防止信经的炮制者们在全世界面前遭人耻笑,因为谁都会嘲笑三个神的观念。谁看不出附加条款中的矛盾呢?
然而,要是他们说,父有一个神性本质,子有一个神性本质,圣灵亦有一个神性本质,但并非三个神性本质,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神性本质,那么这个秘密就能解释清楚了。我们可以将父理解为源头的神性,子是来自这一源头的神性人,圣灵是从这二者所发出的神性,因为这三者皆属于一位神。或者,若我们将父的神性理解为类似人的灵魂之物,将神性人理解为类似属灵魂的身体之物,将圣灵理解为类似从这二者所发出的活动之物,那么,这三个本质就容易理解了,因为它们属于同一个位格,从而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本质。

揭秘启示录 #3

3.“就是神赐给祂,

3.“就是神赐给祂,叫祂指示祂的众仆人”表示给那些处于源于仁的信之人。“指示”表示显明,“仆人”在此表示那些处于源于仁的信之人。这些事向他们显明,是因为他们理解并接受它们。“仆人”在灵义上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由于真理源于良善,所以“仆人”也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因而也指那些处于源于爱的智慧之人,因为智慧属于真理,爱属于良善。

“仆人”亦指那些处于源于仁的信之人,因为信也属于真理,仁属于良善;由于真正的灵义是从人抽象出来的,所以“仆人”在真正的灵义上表示真理。由于真理通过教导良善而服务于良善,所以无论一般来说,还是正确地说,在圣言中,“仆人”都是指服务的,即服务的人或物。在灵义上,不仅先知被称为神的仆人,而且在其人身方面的主也被称为神的仆人。先知被称为神的仆人,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耶和华差遣祂的众仆人先知到你们这里来。(耶利米书25:4)

阿摩司书:

祂将祂的奥秘启示祂的仆人先知。(阿摩司书3:7)

但以理书:

祂经祂仆人先知的手摆在你们面前。(但以理书9:10)

玛拉基书:

摩西被称为耶和华的仆人。(玛拉基书4:4)

原因在于,先知在灵义上是指教义的真理,如下面所解释的。

由于主是神性真理本身,即圣言,祂自己因此被称为先知,在世上服事,并通过教导服事所有人,直到永远,所以在许多经文中,祂也被称为耶和华的仆人,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祂必看见自己灵魂的劳苦,便满足;我的义仆必因祂的知识使许多人称义。(以赛亚书53:11)

同一先知书:

哪,我的仆人必行事谨慎,必被高举上升,且被高高举起。(以赛亚书52:13)

又:

看哪,我的仆人,我所倚靠、所拣选、灵魂所喜悦的;我已将我的灵赐给祂。(以赛亚书42:1, 19)

这些话论及主。大卫以同样的方式被称为仆人,在那里,他是指主;如以下经文,以西结书:

我耶和华必作他们的神,我的仆人大卫必在他们中间作首领。(以西结书34:24)

同一先知书:

我的仆人大卫必作王管理他们,他们众人只有一个牧人。(以西结书37:24)

以赛亚书:

为了我的缘故,又为了我仆人大卫的缘故,我必保护这城,拯救这城。(以赛亚书37:35)

在诗篇78:70-72; 89:3-4, 20中也是如此。在这些地方,大卫是指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43-44节)。主自己以同样的方式论到祂自己:

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事奉,乃是要事奉人。(马太福音20:25–28; 马可福音10:42–44; 路加福音22:27; 12:37)

主这样说,是因为“仆人”和“用人或事奉者”是指一个通过教导来服侍和事奉的人,从人抽象出来说,是指神性真理,也就是主自己。

因此,既然“仆人”是指教导神性真理的人,那么很明显,在启示录的这个地方,“仆人”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因为他们能出于主教导人,也就是说,主能通过他们教导并事奉人。在马太福音,他们就在这层意义上被称为“仆人”:

在时代的完结,谁是忠信和谨慎的仆人,为主人所派、管理祂的家,按时分食粮给他们的呢?主人来到,见他这样行,那仆人就有福了。(马太福音24:45-46)

路加福音:

主人来了,发现仆人警醒,那些仆人就有福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主人必自己束上腰带,叫他们坐席,祂自己近前来事奉他们。(路加福音12:37)

在天堂,凡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都被称为主的仆人;而凡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都被称为主的用人或事奉者(ministers)。这是因为那些在其属灵国度的人都处于源于神性真理的智慧,而那些在其属天国度的人都处于源于神性良善的爱;此外,良善事奉,真理服侍。但在反面意义上,“仆人”是指那些服侍魔鬼的人;这些人处于真正奴役的状态,而那些服侍主的人处于自由的状态,如主所教导的(约翰福音8: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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