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2.(4)永恒的或创世前存在的神性位格的三一观暗含多神的三一;这种思想无法通过口头承认信一位神而被抹掉。永恒的神性位格的三一就是多神的三一,这从《亚他尼修信经》的下列信条清楚可知:“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父是神和主,子是神和主,圣灵亦是神和主;然而,非三神,乃一神,非三主,乃一主。因为正如基督的真理迫使我等承认每一个位格独自为神和主,天主教也禁止我等说三神或三主。”该信经被整个基督教会所接受,成了普世的或全球通用的,并且是当今对神的一切认识和承认的源头。凡睁开双眼阅读它的人都会发现,生出所谓《亚他尼修信经》这个遗腹子的尼西亚会议成员将三位一体理解成了多神的三位一体。事实上,不仅他们将三位一体理解成多神的三位一体,整个基督教界也是这样理解的。因为整个基督教界关于神的一切认识皆源于这个信经,每个人都赞成信经上的话所指示的信仰。
如果有人质疑基督教界当今的信仰是多神的三位一体,就让我呼求任意一位证人,无论平信徒还是神职人员,我呼求大学的教师和博士,以及神圣的主教和大主教,着紫袍的红衣主教,甚至罗马教皇本人。让他们各自都思考这个问题,然后说出他们脑海浮现出的想法。若我们顺着对于普遍所接受的神之教义的这些话追寻下去,这一点岂不像水晶杯里的水那样清晰而透明吗?例如,它声称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为神和主;按照基督真理,他们应该承认每一个位格都单独为神和主,但天主教或基督教,或信仰禁止说出或命名三神和主。所以,真理与宗教,或真理与信仰不是一,而是两个相互对立的东西。该信经还有一个附加条款,即非三神和主,乃一神和主。加上这一条是为了防止信经的炮制者们在全世界面前遭人耻笑,因为谁都会嘲笑三个神的观念。谁看不出附加条款中的矛盾呢?
然而,要是他们说,父有一个神性本质,子有一个神性本质,圣灵亦有一个神性本质,但并非三个神性本质,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神性本质,那么这个秘密就能解释清楚了。我们可以将父理解为源头的神性,子是来自这一源头的神性人,圣灵是从这二者所发出的神性,因为这三者皆属于一位神。或者,若我们将父的神性理解为类似人的灵魂之物,将神性人理解为类似属灵魂的身体之物,将圣灵理解为类似从这二者所发出的活动之物,那么,这三个本质就容易理解了,因为它们属于同一个位格,从而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本质。
249.启4:9.“每逢四活物将荣耀、尊贵、感谢归给那坐在宝座上的时候”表示圣言将一切真理、一切良善和一切敬拜都归于那即将审判的主。“活物”是指圣言,如前所示;“荣耀、尊贵”当归于主时,是指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都是祂的,并来自祂;“感谢”表示敬拜的一切;“那坐在宝座上的”表示审判方面的主,如前所述。由此明显可知,“每逢四活物将荣耀、尊贵、感谢归给那坐在宝座上的时候”表示圣言将一切真理、一切良善和一切敬拜都归于那即将审判的主。在圣言中,“将荣耀、尊贵归给主”只是指承认和称谢或宣认: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都来自主,因而唯独祂是神,因为祂因神性真理而拥有荣耀,因神性良善而拥有尊贵。
在以下经文中,“荣耀、尊贵或尊荣”就表示这一点,诗篇:
耶和华造了诸天,荣耀和尊贵在祂面前。(诗篇96:5-6)
又:
耶和华啊,神啊,你为至大,你披上荣耀和尊荣为衣。(诗篇104:1)
又:
耶和华的作为本为大,荣耀和尊荣就是祂的作为。(诗篇111:2-3)
又:
你又将荣耀和尊荣放在祂身上,永远祝福。(诗篇21:5-6)
这些话论及主。又:
大能者啊,愿你大腿边佩剑,大有荣耀和尊贵;在你的尊荣中登上,乘驾真理的话语。(诗篇45:3-4)
又:
你使祂比天使微小一点,赐祂荣耀和尊贵为冠冕。(诗篇8:5)
以赛亚书:
黎巴嫩的荣耀,并迦密与沙仑的尊贵,必赐给它;他们必看见耶和华的荣耀,我们神的尊贵。(以赛亚书35:2)
这些话论及主,除此之外还有其它经文(如诗篇145:4-5, 12; 启示录21:24, 26)。此外,在圣言中,当经上论述神性真理时,这神性真理就被称为“荣耀”(AR 629节);当经上论述神性良善时,这神性良善就被称为“尊贵或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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