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2.(4)在思维观念上,来自永恒或创世之前的三个神性位格的三位一体是三神的三位一体;这种观念无法通过口头承认一位神来消除。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三位一体就是三神的三位一体,这一点从以下《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内容很清楚地看出来:“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父是神和主;子是神和主;圣灵亦是神和主;然而,非三神和主,乃一神和主;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该信经被整个基督教会视为全基督教的,或普遍性的,现今关于神所认识和承认的一切都源于它。凡睁开双眼阅读它的人都能看出,尼西亚议会成员只理解为三神的三位一体,而尼西亚议会生出了这个被称为《亚他那修信经》的遗腹子。不仅他们所理解的三位一体是三神的三位一体,而且整个基督教界也都是这样理解的,因为整个基督教界都从这个源头获得其一切知识,每个人都服从或紧紧抓住基于这些话的信仰。
当今基督教界是不是把三位一体只理解为三神的三位一体,我把这一点作为一个挑战提交给每个人,无论平信徒还是神职人员,无论博学的大师还是神学博士,以及神圣的主教和大主教,甚至身穿紫袍的红衣主教,事实上还有罗马教皇本人。让他们每个人自己商量一下,然后宣布他所形成的观念,或出于他心智里的东西说话。该信经的话被普遍视为关于神的教义,这些话使这一点如水晶杯里的水一样明显和清晰,即: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个都为神、为主;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但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因此,真理和宗教,或真理和信仰不是一回事,而是彼此矛盾的两样东西。此外,该信经还补充说,没有三个神和主,只有一个神和主,以免他们受到全世界的嘲笑,因为谁不会嘲笑三神观呢?谁看不出这个补充中的矛盾呢?
然而,如果他们说,事实上,神性本质属于父,神性本质属于子,神性本质属于圣灵,然而,并没有三个神性本质,而是有一个不可分割的神性本质,也就是说,如果将父理解为起源的神性,将子理解为由此而来的神性人身,将圣灵理解为发出的神性,它们是一位神的三个组成部分,那么这个奥秘是可以理解的。或者如果我们将父的神性理解为就像人的灵魂,将神性人身理解为像这灵魂的身体,将圣灵理解为像从灵魂和身体这两者发出的运作或活动,那么三个本质就可以理解了,但它们属于同一个位格,因而一起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本质。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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