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7

17.后来,我问在哪

17.后来,我问在哪里可以找到主张分为三个位格的神性三位一体,且头脑最为敏锐的学者。有三个人现身;我对他们说:“你们怎么能将神性三位一体分为三个位格,并断言每个位格都独自或单独为神、为主呢?嘴上对神是一的承认,岂不是如此远离你们脑子里的想法,就像南方远离北方一样吗?”对此,他们回答说:“一点也不远,因为这三个位格拥有一个本质,神性本质是神。在世上,我们教导一体三位,或说是一体三位的守护者,我们负责监护我们的信仰,即:每个神性位格都有自己的职责:圣父神负责归算和赐予,圣子神负责代求和调解,圣灵神负责展开归算和调解的工作。”

我问道:“你们所说的‘神性本质’是什么意思?”他们回答说:“我们的意思是全能、全知、全在、无垠、永恒、同尊同荣。”对此,我回答说:“如果这本质能从几位神中制造出一位神,那么你们还可以添加更多的神,如摩西、以西结和约伯提到的被称为‘沙代神’的第四位神。古代的希腊人和意大利人就是这么做的,他们将同等的属性和相似的本质赋予他们的诸神,如萨图恩或萨图尔努斯、朱庇特、尼普顿、普鲁托、阿波罗、朱诺、狄安娜、密涅瓦,以及墨丘利和维纳斯;但他们仍不能说所有这些人都是一位神。此外,我理解你们三个人在学问上是同等的,因而在这方面具有相同的本质,但你们不能把你们自己合并成一个学者。”他们闻言笑着说:“你在开玩笑。这与神性本质不同;神性本质不是三部分,而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因而不可分割;分割和分裂不适用于它。”

听到这些话,我回答说:“那就让我们下到竞技场,把这个问题当作讨论的主题,一决高下。”然后我问道:“你们所说的‘位格’是什么意思?这个词表示什么?”他们说:“‘位格’这个词是指没有另一个位格的任何部分或品质,而是自身存在之物。所有教会领袖都是这样定义‘位格’的,我们同意他们的定义。”我说:“这就是你们对‘位格’的定义吗?”他们回答说:“是的。”对此,我回答说:“既然圣子里面没有圣父的任何部分,圣灵里面也没有圣父或圣子的任何部分,那么可推知,每一位在审判权、管辖权或权利和能力方面都是独立的;因此,除了适合每一位,因而可随意交流的意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把他们结合起来。那么,这三个位格不就是三位神吗?再听听这个:你们还将‘位格’定义为自身存在之物;因此,你们将神性本质分成了三种实质;然而,你们又说这个本质不能分割,因为它是一,是不可分割的。此外,你们将不存在于其他位格中,甚至无法传给其他位格的属性,即归算、调解和运作归给每种实质,也就是每个位格。除了这三个‘位格’是三位神外,由此还能得出什么结论呢?”听到这些话,他们退缩了,说:“我们会认真考虑这些要点,然后给你答复。”

站在旁边的一位智者听了这场讨论,说:“我不想通过如此精细的网络或微妙的论证来审视这个重要、崇高的话题;抛开这些细节不说,我清楚看到你们在思维上有三神观。然而,你们羞于向全世界公布这种观念,因为你们若这样做,就会被称为疯子和傻瓜。因此,为了避免这种耻辱,你们觉得最好嘴上承认一位神。”然而,这三个人仍固执己见,不理会他的话;他们离开时,低声咕哝着一些玄学术语。我由此推测,这就是他们想从中给出答复的神谕。


诠释启示录 #274

274.“又有七盏火

274.“又有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点着,那就是神的七灵”表示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本身。这从“七”和“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是指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是指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为“灯”表示真理;因此,“七灯”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真理,也就是神性真理;“火”表示爱之良善。灯因看上去在主所坐的宝座前点着,故表示来自主的真理。由于“神的七灵”表示来自主的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参看AE 183a节),所以经上说:“那就是神的七灵。”“七”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256节);“火”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934, 4906, 5215, 6314, 6832, 10055节)。

“灯”表示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这一点从以下圣言中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诗篇:

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篇119:105)

“话”被称为“灯”,是因为它是神性真理。诗篇:

你点亮我的灯;耶和华神使我的黑暗变为光明。(诗篇18:28)

“点亮灯”表示通过神性真理光照理解力,“使黑暗变为光明”表示通过真理之光驱散无知的虚假。路加福音:

让你们的腰束起来,让你们的灯发光。(路加福音12:35)

要束起来的“腰”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021, 4280, 4462, 5050–5052, 9961节);“发光的灯”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

马太福音: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

眼睛在此被称为“灯”,是因为“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也表示信之真理;由于理解力从意愿获得自己的一切(因意愿如何,理解力就如何,或说后者的品质取决于前者的品质,正如信之真理从爱之良善获得自己的一切),所以当对真理的理解来自意愿的良善时,整个人都是属灵的,这一点由“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来表示。但当理解力是从意愿的邪恶中形成的时,情况恰恰相反;那时,它处于纯粹的虚假,这一点由“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来表示。“眼睛”表示理解(可参看AE 152节);“黑暗”表示虚假(《属天的奥秘》,1539, 1560, 3340, 4415, 4531, 7655, 7711—7712节)。人若不知道“眼睛”表示理解,根本就不明白这些话的意思。

耶利米书:

我要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从他们那里夺走。(耶利米书25:10)

“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源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内在幸福;“把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良善与真理的一切结合,这种结合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和教会;“把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夺走”表示除去仁与信的教义。至于“磨石”和“推磨”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335, 7750, 9995, 10303节)。同样在启示录:

灯光在巴比伦不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那里必不再听见。(启示录18:23)

以赛亚书:

她的救恩如灯燃烧。(以赛亚书62:1)

这句话表示信之真理应当来自爱之良善。马太福音: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五个愚拙的拿着灯,却没有油;而五个谨慎的也带了油。所以新郎来的时候,谨慎的进去赴婚筵,但愚拙的却没有被允许进去。(马太福音25:1–12)

此处“灯”表示信之真理,“油”表示爱之良善。至于这个比喻的其它细节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52b节),那里解释了这些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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