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754.“另有一位有大权柄的天使从天降下,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表示通过神性真理从天堂而降的主的强大流注,祂的教会由此处于天堂之光。“天使”表示主;“一位天使从天降下”表示主的流注从天堂而降;“有大权柄”表示强大的流注;“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表示教会通过神性真理处于来自主的天堂之光。在圣言中,“一位天使”和“诸天使”是指主(可参看AR 258, 344, 465, 649, 657, 718节)。“降下”表示流入,因为这话论及主。“地”表示教会(AR 285, 721节)。“荣耀”论及并表示神性真理(AR 249, 629节)。之所以说处于天堂之光的神性真理,是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天堂之光,这光光照天使们,并构成他们的智慧。现在之所以提到通过神性真理而来的主的流注,以及教会通过它所获得的光照,是因为通过这流注,那些处于虚假的人与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分离;同样,真理之光也使得虚假显露出自己真实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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