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740.启17:12.“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他们还没有得国”表示在那些居住在法国,没有那么受制于教皇统治的人当中,在来自神性真理的能力方面的圣言,然而在他们中间还没有形成一个与天主教的宗教说服如此分离的教会。这些话论及那些居住在法国的人,这一点可从灵义上的这一系列事明显看出来;因为现在论述的是那些在基督教界的人对圣言的接受:在天主教徒当中,对圣言的接受和随之而来的教会状态(启17:9-11);在那些仅于外在依附于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人(他们主要在法国)当中,对圣言的接受和随之而来的教会状态(启17:12-14);其余的人,就是那些的确信奉这种宗教,但在各种事上仍持不同意见的人(启17:15);公开退出该宗教的新教徒或改革宗信徒(启17:16-17)。
然而,若不知道“朱红色的兽”是指圣言,并且教会取决于对圣言的接受,就绝不能知道此处论述的是这一切事。“朱红色的兽”是指圣言(可参看AR 723节);教会因圣言并照着对圣言的理解而为一个教会,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角”,即此处这兽的角,表示圣言的能力;“十角”表示大能,在此表示神性能力,因为这是主藉圣言而来的能力。“角”表示能力,“十角”表示大能(可参看AR 270, 539和724节)。“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AR 20, 664, 704节);“十”不是指十,而是指许多人或许多事物(AR 101节)。“国”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会,因为“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因此,“他们还没有得国”表示在他们中间还没有形成一个与天主教的宗教说服如此分离的教会。
由此可见,“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他们还没有得国”表示在那些在法国和其它一些地方,没有那么受制于教皇统治的人,包括那些被称为詹森主义者的人当中,在来自神性真理的能力方面的圣言;然而,在他们中间还没有形成一个与天主教的宗教说服如此分离的教会。
之所以说那些在法国的人中间的教会还没有与天主教的宗教说服分离,是因为这个教会在外在上与它是一致的,但在内在上却不一致。而外在是形式,内在是本质。他们仍依附于天主教,这是因为法国有众多修道院,并且那里的教牧职位受制于教皇的权威;这些人在一切形式上都受教皇的法令和律例管理,因而仍大量处于这种宗教说服的本质。因此,那里的教会尚未分离。这就是“他们还没有得国”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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