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68

168.当我们说到父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揭秘启示录 #408

408.“就有烧着的

408.“就有烧着的大星好像一盏灯从天上落下来”表示源于地狱之爱所产生的骄傲的其自我聪明的表象。“从天上落下来的大星”表示源于地狱之爱所产生的骄傲的其自我聪明的表象,这是因为它看上去“烧着好像一盏灯或火把”,还因为它的名字叫“苦艾”,如下文所述;“星”和“灯或火把”都表示聪明,在此表示自我聪明,因为它似乎在燃烧,一切自我聪明都因骄傲而燃烧;它的骄傲是由地狱之爱产生的,地狱之爱由“火烧着的大山”来表示(AR 403节)。“苦艾”表示地狱的虚假,自我聪明从地狱的虚假中存在并燃起。“星”表示聪明(可参看AR 151, 954节);“火把”,或“灯或灯笼”也表示聪明(AR 79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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