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384.“领他们到生命的水泉”表示并将通过圣言的真理把他们引向与祂自己的结合。“生命的水泉”表示主,以及圣言,“水”表示真理(AR 50节),由于当圣言的神性真理被应用于生活,或说构成生活时,它们就会实现与主的结合,而当一个人照着它们生活时,它们就被应用于生活,所以“领他们到生命的水泉”表示通过圣言的真理引向与主的结合。单数的“泉或泉源”和复数的“泉源”表示主,以及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耶和华啊,我所有的泉源都在你里面。(诗篇87:7)
耶利米书:
他们离弃耶和华,就是活水的泉源。(耶利米书17:13)
又:
百姓离弃了我这活水的泉源。(耶利米书2:13)
诗篇:
你必叫他们喝你那喜乐的河水,因为在你那里有生命的泉源。(诗篇36:8, 9)
撒迦利亚书:
在那日,必有一泉源为耶路撒冷的居民而开。(撒迦利亚书13:1)
申命记:
以色列独自安然居住在雅各泉旁。(申命记33:28)
约翰福音:
当主坐在雅各泉旁时,祂对那妇人说,我所赐的水要成为水泉,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5-20)
创世记:
约瑟是泉旁多结果者之子。(创世记49:22)
诗篇:
祝福从以色列泉源而来的主。(诗篇68:26)
以赛亚书:
那时,你们必从救恩的泉源欢然取水。(以赛亚书12:3)
启示录:
我将生命水的泉源白白赐给那口渴的人。(启示录21:6)
耶利米书:
我要领他们到正直路上的水泉旁。(耶利米书31:9)
像这些和前面启示录中的话在以赛亚书中也说过:
他们不饥不渴,炎热必不伤害他们,因为怜悯他们的必引导他们,领他们到水泉旁边。(以赛亚书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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