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329.“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表示最后的审判还要再推迟一段时间,直到那些因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并照祂圣言的真理生活而以同样的方式遭恶人恨恶、侮辱和弃绝的人从四面八方被聚集在一起。所表示的是这些事,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中的这段经文具有相同的含义:
你的死人必活过来;住在尘土里的,你要醒起、欢呼;我的百姓啊,你们要来进入内室,关上你身后的门;隐藏片时,等到愤怒过去。因为,看哪,耶和华从祂的地方出来,要察罚地上居民的罪孽;地也必露出她的血,不再遮掩被杀的人。(以赛亚书26:19-21)
但如前所述,这个主题和其它具有类似性质的主题在第20章及以后会被论述,这一章已经得到解释(AR 840-8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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