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8.当我们说,父、子和圣灵是一位神的三个要素,就像人的灵魂、身体和运作或活动一样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个要素似乎是三个位格,这是不可能的。但当这样来理解:构成灵魂的父的神性、构成身体的子的神性,和构成运作或活动的圣灵的神性或发出的神性,是一位神的三个要素时,这句话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的神性,来自父的子是祂的神性,来自这两者的圣灵也是祂的神性;由于这三者在本质上为一,在心智上也为一,所以它们构成一位神。然而,如果这三个神性被称为三个位格,并且每一个位格都有被归于祂的独有属性,即归算被归于父,调解或中保被归于子,运作或活动被归于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分裂了,而事实上,神性本质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因此,这三人当中没有一个人是完全的神,而是每个人都只具有三分之一的权力;这种安排或概念必被健全的理解力弃绝。
125.耶和华神只有通过祂的人身才能进入并完成这些运作,或这样的作为,这一点可通过各种对比来说明;例如,一个不可见的人不能与别人握手或交谈,除非他是可见的;因此,天使或灵人不能与一个人互动,哪怕他们就站在他旁边,站在他面前。任何人的灵魂若不通过他的身体,都不能与别人交谈或共事。太阳及其光和热只有通过先进入空气,并通过空气运作才能进入人、动物或植物;或只有通过水才能进入一条鱼,因为它必须通过主体所住的元素起作用。没有刀,没有人能刮鱼鳞,或没有手指,没有人能拔乌鸦的毛;没有潜水器,没有人能潜入湖底。简言之,任何事物在能与另一个事物联系,或与它一起运作,或反对它之前,必须先适应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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